三峡总公司称,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都是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组成部分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告,国内30个电站等项目环保违法,三峡总公司承建的三个项目溪洛渡电站、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位列被“通缉”名单。21日上午,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在其办公室接受采访时,语气略显急促地说:“三峡总公司一直是依法经营、依法建设,公司承建的三个电站不存在环保违法。”
让三峡总公司感到困惑的是,在环保总局事前没有调查、双方亦无沟通的情况下,经过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或发改委批准立项的三个电站,缘何成了违法电站?
国家发改委 电站项目是“守法的”
三个电站被叫停,令三峡总公司一下站在了环保风暴的风口浪尖。1月18日中午,正在云南出差的李永安从电视上获悉三个项目“环保违法”一事,当即致电国家发改委一位分管能源的领导。他说,该领导当时明确答复:三峡总公司的电站项目是“守法的”。
据介绍,横跨云南和四川的溪洛渡电站,总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是仅次于三峡工程的国内第二大水电站。1995年11月,国务院三建委正式确认三峡总公司为建设溪洛渡电站的业主;2002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准该项目立项,同意开展前期筹建工作。
三峡总公司 电站不算正式开工
2003年9月,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成都市召开了溪洛渡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根据评估意见,三峡总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修编,并于2004年9月上报环保总局。
“环保总局的批文尚未下来,溪洛渡却成了违法工程。”李永安指着三峡总公司已递交给环保总局的报告存根说。李永安认为,溪洛渡电站现在进行的是“三通一平”的前期筹建工作,主体工程并未开工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在与云南、四川两省高层沟通时,多次提到,环保、林业及移民等问题未解决之时,电站不能算正式开工。”
对于三峡地下电站的建设,李永安的解释是,国家批准的三峡水利枢纽设计,已预留右岸扩建6台单机容量为70万千瓦机组的地下厂房位置,并概算了地下电站进水口预建工程3.31亿元的投资。
“地下电站是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批准的三峡工程15.28平方公里的建设范围之内。”李永安说。三峡总公司承诺,为保护三峡坝区及周边环境,将在三峡三期工程建设期间完成右岸地下电站的部分土建工程,目前该项工程尚未开工。
三峡电源电站被环保总局叫停,在李永安看来,更让人不可思议。电源电站承担着三峡水电站和枢纽、通航设施设备的启用、备用及保安电源任务。该电站不是独立经营性项目,不存在单独立项审批问题。
环保总局 3电站存在违规现象
而环保总局环评司的一位官员1月21日接受采访时称,他们查阅的三峡枢纽工程环评资料中,并无电源电站和地下电站。换言之,二者并未做环评报告。此外,环保总局与三峡总公司在“电站开工时间”的说法上意见不一。三峡总公司对外一直宣称,电源电站已经开工建设,溪洛渡和地下电站正在进行开工前的筹建工作。而环保总局则认为,溪洛渡电站削掉山头、修好公路,就应算正式开工。这位官员称,地下电站其实也早已正式开工。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违法电站项目时认为,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
环评司官员透露,在新闻发布会的当日,由环保总局环评司、法规司和监察局组成的检查组即奔赴各地。目前,在通报的30个项目中,已有22个被叫停。他介绍,三峡在湖北的两个电站及溪洛渡电站,分别由湖北及云南两省环保局代为检查,“检查结果因不在环评司,所以暂无法透露”。
连锁反应 长江电力股价下跌
而来自三峡总公司的消息称,溪洛渡电站建设所涉及的云南部分地区群众,认为电站是违法项目,情绪有了很大波动,原本计划搬迁的人,现在已打消了此念头;三峡总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股价下跌,深圳智多盈研究主管余凯认为,“环保违法”是一个重要因素。
李永安透露,关于溪洛渡电站,云南、四川有关方面已经就此开始协调,争取年底开工。国务院三建委在接到环保总局的文件后,也在就电源电站和地下电站问题与国家环保总局进行协调。
据悉,三峡总公司已派员赴环保总局,进行沟通。在递交给环保总局《关于三个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中,三峡总公司恳请该局尽快审批溪洛渡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为国家发改委核准该电站的可行性报告创造条件,力争溪洛渡电站在年内正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