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电力部门主要与前苏联、越南、朝鲜、蒙古、东欧等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来往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发达国家来往交流不多。改革开放以来,电力工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电力工业经历了由引进国外技术、装备发展到引进国外资金,由引进国外贷款又扩展到利用国外直接投资,从引进技术装备发展到借鉴国外管理模式;从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发展到去国外当技术顾问;由承担中小型电力工程的对外援助,逐步发展到进入国际开发市场;由劳务输出转向电力工程的承包和技术、设备的出口;从一般的国际科技交流发展到与外国主管电力的政府部门、公司、科研单位、国际学术团体进行广泛的联系、交流与合作。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对外工作的发展,电力工业的国际科技交流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越来越多,合作的方式越来越广,形成了与世界各国多渠道、全方位的交流合作。
(一)进口设备
从1949年到1998年,电力系统签约进口成套发电设备6000万千瓦(包括利用外资项目),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25%,在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方面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进口机组就整体水平而言,在平均容量、技术参数、可靠性指标等方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通过进口先进的机组和引进制造技术,带动了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电力工业的进口工作,大致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1960年。当时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物资禁运,而中国正处于经济建设恢复时期,机械制造业尚处于创建阶段,电力设备制造能力很弱,同时也缺乏设计大型电厂的完整经验,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满足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中国开始利用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政府贷款和易货贸易,进口了一批发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这个时期进口发电设备800多万千瓦,当时最大的单机容量是10万千瓦。这些设备分别安装在丰满、以礼河、阜新、抚顺、吉林、坝桥、郑州、洛阳、西固、重庆、富拉尔基、北京、太原等地,主要是由前苏联、东欧国家方面负责配套,并对电站设计、施工安装进行技术指导,类似交钥匙工程。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电力工业发电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1.6%,满足了当时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做到了“电力先行”。
第二阶段是1961-1970年。在这十年中,发生了前苏联政府撕毁协议、撤走专家、停止向中国出口设备的重大变化。同时,又遭到“文化大革命”严重的干扰。这一时期从瑞典进口1套5万千瓦燃气轮机组和2台6000千瓦燃气轮机列车发电设备,从波兰进口2台12.5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项目不多,进口的设备总容量仅31.2万千瓦。
第三阶段是1971年-1978年。由于60年代后期国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按当时用电需要,电力工业少装机1000万千瓦,造成了全国范围内的缺电局面,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抢时间争速度,及时弥补国产发电设备的不足,积极组织从国外进口了一批发电设备。这个时期进口机组达577.5万千瓦,其中从前苏联、东欧国家进口28台,291万千瓦,从西方国家进口30台,286.7万千瓦。此阶段,单机容量向大容量发展达到25万千瓦,这批进口设备,特别是从西方引进的设备、技术比较先进,自动化水平较高,投入生产后,缓和了电力紧张局面,并充分发挥了经济效益。
第四阶段是从1979年-1990年。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作出了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破除了过去那种“一无外债、二无内债”的思想束缚,迎来了利用外资的春天。从1979年11月比利时向我国政府提供第一批政府贷款开始,接着,同年12月,日本承诺为中国6个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提供长期低息贷款。1980年我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并开始大量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这个时期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中国电力工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也是进口电力设备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时期,利用国家外汇、国外贷款、易货贸易等多种方式,从前苏联、东欧等国进口了24台机组,816万千瓦发电设备,并从西方发达国家进口了一批发电设备,总容量2000多万千瓦。
第五阶段是从1991年-1998年。经过前10年的摸索、准备,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入90年代以后,主要是利用外资办电总结提高阶段。
(二)利用外资
1、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世界银行是电力工业目前利用外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现在利用世行贷款的电力项目已达18项,装机容量1875万千瓦,贷款金额为51.414亿美元。如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徐州-上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宁波北仑港火电站一期工程、广西岩滩水电站、福建水口水电站一期工程、上海吴泾电厂扩建工程、四川二滩水电站及其500千伏送出工程、海南大广坝水利水电项目、河南偃师电厂工程、山东邹县电厂三期工程、浙江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扬州二电厂一期工程和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等。这些项目大部分已建成投产,有的项目正在实施中。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亚行对电力部门提供的贷款项目主要有11个项目,贷款和融资额约19.26亿美元,即:长山热电厂油改煤工程、山西柳林电厂、黑龙江七台河工程、山东禹州电厂、广东抽水蓄能电站二期、500千伏东北辽长吉哈输电线路工程、福建棉花滩水电站、湖南凌津滩水电站、安徽阜阳电厂、华北送变电项目和云南大朝山电力送出工程项目等。
3、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OECF)贷款,又称日元贷款。中国电力项目使用日元贷款始于1980年,至今共有10个项目,29台机组,918万千瓦,贷款总金额3819.49亿日元。利用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项目有陕西坝桥电厂和安徽安庆电厂一期工程。此外,还利用奥地利、科威特、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等国政府贷款建设了一批项目。
4、国际出口信贷和商业贷款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除个别项目利用部分政府贷款外主要使用的是国际出口信贷和商业贷款,如上安、南通、大连、福州、上海石洞口二厂、岳阳和珞璜电厂等。上述这些电厂机组均已投产发电,在电网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近年来,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又利用国际出口信贷进口一批发电机组。
三峡工程截止1997年采购国外施工设备和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基本上都是由国外中标集团提供的优惠的出口信贷和商业贷款。
5、境外直接投资
在利用国外的间接投资的同时,中国电力工业从1984年起开始利用其他方面的直接投资。
(1)合资和合作项目有20多个,其中有:广东核电站、广东省沙角B厂、湖北黄冈电厂、合肥第二发电厂、上海闸北电厂燃机项目、山西阳城电厂、西北靖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河北邯峰发电厂、郑州热电厂五、六期工程、焦作万方电厂、开封火电厂扩建、来宾发电厂、珠江电厂、山东日照电厂、广东沙角C电厂、安徽芜湖电厂四期扩建工程和四川成都热电厂技改项目等。
(2)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