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火电企业头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掉下来了。
2006年全国煤炭订货会的时间和地点终于敲定。与此同时,发改委也正式取消2004年末出台的“未签订长期合同的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8%”临时干预性措施。
取消电煤涨幅限制,对用煤大户发电企业无疑是负面消息,但是昨日沪深两市的电力个股却多以上涨回应此消息。
对电力行业而言,相比市场早有预期的电煤价格限制放开,发改委提出的“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以及通过煤炭铁路运力分配来鼓励煤电双方“签订长期合同、价格保持稳定”的措施其实要来得更实在一些,这些政策显示了发改委虽然不再以简单的“涨价上限”来调控市场,但在允许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同时,也决不会放任“煤价出现大起大落”。这对火电企业,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对于火电企业,来年利润如何,不仅取决于煤炭价格,更取决于电力价格。2004年下半年煤电联动政策的出台,为电力企业通过调升电价消化煤价上涨的成本上升铺平了道路,虽然在政策中规定电力企业需消化30%的煤价上升,剩余部分才可通过电价上升来弥补。但事实上,2005年5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大大高于煤价上涨的幅度。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处的郑勇指出,以1吨煤发2000度电的标准计算,电煤价格每上涨20元/吨,每度电应该上涨1分钱;而实际上,电煤价每吨只上涨了14元,电价却涨了2.52分,上涨幅度达到8%,煤炭行业为电价过快增长“背了黑锅”。电力行业的毛利率由年初的20%回升至3季度的25%左右,除了经营效率提高外,电价涨幅高于煤价涨幅,也是功不可没。
煤炭涨价上限的取消,无疑为电力企业来年涨价打下基础,甚至是为超幅涨价找好了新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