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违法开工项目,最后都接受了行政罚款。”今天上午,环保总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据他透露,一度成为双方矛盾焦点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电站最终被罚款20万元。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表示,对那些试图绕过环评程序、蒙混过关的污染违法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能留下环境隐患。年初,违法开工项目都收到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对于处罚内容,环保总局表示:将择机公布。
记者今天从环保总局获悉,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具体数额不等。但长江三峡总公司承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电站的罚款数额最高,分别被罚款20万元。据了解,20万元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