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电力资讯 >> 新闻快讯 >> 正文

电监会在高培中心举办《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培训班
转自:高培中心 时间:2005年02月03日10:02

    2005年1月3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暨电力生产信息报送系统培训班在集团公司高培中心顺利开班。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田勇代表集团公司致欢迎辞,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于新阳做重要讲话。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华东电监局以及集团公司安生部、高培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于新阳在讲话中指出,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统一电力事故的标准,电监会在国家层面上对原国家电力公司的《电业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了科学合理的修订。电监会在电力安全监管上的定位是“重在监督、非在管理,监管要到位、不错位”。新规定遵循的原则是一是宽严适度;二是重点在人身、电网事故;三是更注重事故后果;四是属于企业管理范畴的内容留给企业;五是事故认定必须坚持“唯一性和严肃性”。
       
    于新阳同时表示,去年全国电力形势平稳,无重特大人身和电网事故,这与各单位的重视分不开的。他代表电监会对大家表示了感谢,并向大家拜了早年。
       
    此次培训由集团公司承办,集团公司高培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培训为期两天。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学员分别来自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各大区电监局、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全国各大发电集团以及地方能源投资公司,共49家单位73位学员代表。


(编辑:漂冷的日子)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