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32号国务院令,颁布《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电力监管的任务、机构、职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电力事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一、深刻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市场化是我国电力发展和改革的方向。2002年底,按照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的要求,我国实施了厂网分开,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近几年来,根据“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条例》的出台,使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是继厂网分开之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条例》是保障电网安全、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安全是电力发展的基础,也是电力市场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机制完善、功能健全的电力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电力供需,合理配置市场要素,对电力发展是极大的促进。厂网分开后,电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在电网结构薄弱、电力供应紧张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条例》有利于规范电力企业的市场行为,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机制,保障电网安全。《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促进市场监管,加快我国规范有序电力市场的建立,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合理引导电力投资,促进厂网协调,推动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是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基础。公开、公平、公正、开放是电力市场的基本特征,也是各市场主体共同追求的目标。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一段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时间还不长,处于市场化进程的初级阶段,正在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力市场发展道路。《条例》的施行,将有利于对市场准入、成本、价格、服务、技术、安全等进行专业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条例》是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电力市场主体利益的有效手段。在电力市场中,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是利益相关的市场主体。理想的市场目标是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又实现各市场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实践中比较难以做到。《条例》的施行,有利于防止损害公共利益的市场行为,协调好国家利益、电力企业利益和用户利益的关系,维护好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实现共同发展。
《条例》是推动国家级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途径。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是,遵循电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将市场经济普遍规律与电力发展特殊规律相结合,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这个市场体系包括结构配置合理、功能协调的三个层次,即国家级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根据我国生产力布局和能源分布极不均衡的特点,亟需加快国家级电力市场的建设,实现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建设,培育和发展国家级电力市场,实现统一、协调的市场发展目标。
二、严格执行《条例》,自觉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在建设和运营电力市场,自觉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中承担著重要职责。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广泛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条例》
《条例》的实施,对国家电网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学好《条例》,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前提。从现在起到《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将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加紧学习,熟悉掌握《条例》的各项条款,在工作中落实好《条例》的具体要求。在3月初公司总部召开的月度工作例会上,公司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集体学习。公司还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电力监管条例>的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公司总部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采用集中学习、自学、讨论和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到熟悉并自觉执行《条例》。同时,大力宣传《条例》,营造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国家电网公司在电力市场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增强依法治企和照章办事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坚持不懈强化电网安全
电力安全关系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保障电力安全是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共同责任。《条例》明确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体现了国家对电力安全的高度重视。国家电网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科学全面的电网安全观,克服麻痺思想,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在发展上加快建设坚强的国家电网,夯实安全的基础。在管理上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过程控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安全的可控、在控。同时,发扬团结治网精神,处理好电网与电厂、电网与用户的关系,共同保障电网安全。
(三)依法坚持“三公”调度
公平开放电网,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在“三公”调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召开“三公”调度信息发布会,并通过网站对外发布,已初步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机制。近期,我们还将召开由国家、区域、省、市、县五级电力调度部门参加的“三公”调度电视电话会议,自上而下全面贯彻《条例》,部署“三公”调度和电力优质服务工作。今后将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公平开放电网的规定,继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加强统一调度,及时、真实、透明地披露电力调度信息,自觉、主动地接受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规范上网管理、电力交易和资金结算,努力为各市场主体搭建公平、开放的市场平台。有效组织、指挥和协调电网运行,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满足用户需求。通过依法、规范、真诚的服务,构筑和谐的电力调度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是保证监管职能到位的前提。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需要大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一要健全由国家级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组成的电力市场体系,做到各级市场功能完善、运行协调,满足跨大区、跨流域、跨省和省内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的跨大区输电网,努力提高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同时加快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核心的坚强国家电网,促进国家级电力市场发展。二要加快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技术支持系统是电力市场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技术支持系统建设与电力市场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我们将总结经验,加强统一组织和统一规划,加快建设符合我国电力市场实际的技术支持系统,为电力市场有序运营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三要完善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市场规则是电力监管的基本依据。近年来,我国在电力市场规则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我们将在电力监管机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根据《条例》的精神,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的进程,认真研究并配合制定有关规则,完善市场规则体系,为电力市场的运营和监管创造基础条件。
(五)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发展,是国家电网公司的使命和根本目的。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公司工作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认真贯彻我国能源战略和经济发展方针,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服务。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优质服务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需要为出发点,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建立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质量诚信、服务诚信,积极采取措施,保证电能质量,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加快建设坚强的国家电网,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电网是电力市场的物质基础和重要载体。加快建设坚强的国家电网,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建设坚强的国家电网,从近期看,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现有500千伏电网输电能力受限问题,挖掘电网潜力,提高输送能力。针对我国电网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通过改进仿真技术、采用灵活输电设备、实施电网技术改造等手段,有效解决电网“瓶颈”问题。近期,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开始组织实施第一批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工程,共采取20项措施,提高电网的安全水平和整体输电能力,使跨区电网输送能力提高10~20%以上。预计今明两年可增加跨区交换电量50多亿千瓦时,使一些地区的用电紧张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从长远看,建设特高压电网刻不容缓。我们将以华中-华北同步电网为核心,在华北、华中和华东构建百万伏级交流特高压网架,西南水电外送采用正负800千伏级特高压直流或百万伏级交流,共同形成覆盖大电源基地和负荷中心的特高压电网。根据测算,国家电网特高压骨干网架建成后,可减少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每年综合节电效益可达1000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前后,国家电网特高压网架基本形成四横六纵多受端的格局,国家电网跨区输送容量将达到全国装机总容量的25%以上。我们已经启动了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在国家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按照“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坚持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发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依靠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攻克特高压技术难关,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示范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在建设坚强的国家电网和优化资源配置中承担著重要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加快电网发展,促进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积极支持国家电监会履行电力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接受监管。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