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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希正:促电力发展建和谐社会
转自:中国电力报 时间:2005年03月11日19:19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电力行业将扮演什么角色,面临哪些挑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电联理事长赵希正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赵希正委员认为,电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电力需要健康、有序的发展。而要确保建设和谐社会对电力的需要,对于电力行业来说,任重道远。

    他说,目前电力正面临少有发展的机遇,也在面对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电力供应依然紧张,煤电矛盾突出、水资源缺乏,企业发展资本金不足,企业包袱沉重;另一方面,电源又存在建设规模偏大、无序发展的问题,如果不清理调整将影响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金融安全,加剧煤炭运输、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进一步紧张,加重电网建设的困难和环境保护的压力。

    推动电力的发展,首先就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必须建立严格科学的电力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全面性、严肃性,避免规划比实际发展滞后,造成电源和电网建设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现象。规划在政府批准后,要按照规划来实现电力的适度超前发展,用规划来指导企业发展,引导企业投资,保证电力供应,推动社会进步。

    要进一步研究我国的电力市场模式。继续深化和完善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的试点,研究国家级市场、区域市场、省间市场、销售市场之间的关系,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竞争、有序、开放的电力市场。要遵照市场经济规律,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电价体制改革。

    电力法律体系的建设要加快进行。第一部《电力法》是在1995年制订的,现在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了,进行修改势在必行。构建以《电力法》为中心的电力法规体系,包括电力监管条例、调度条例、供用电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稳定守则等一系列法规,将有利于推动电力改革,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力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电力用户的合法利益。

    要建立电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支柱产业。世界各国都对电力工业加强领导,加强监管,同时也给予发展的政策,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发展。

    电力安全生产不能放松。现在电力供应还比较紧张,安全生产始终要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尤其要避免危及电网安全的电网稳定破坏事故、重大发电设备事故、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电要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保证安全;电网企业也要为发电企业创造好的运行条件。要确实保证电煤供应,消除煤炭涨价、煤质下降给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的威胁。要进一步做好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科学、合理、节约用电,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节约型社会。

    在谈到“十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成就时,赵希正高兴地说,“十五”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改革,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04年底,我国电力装机达到4.4亿千瓦;去年全国的发电量是21870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1735亿千瓦时。“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取得了大发展,全国联网的格局初步形成,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电力工业技术进步也在加快,随著一批重点电力工程的建成投产,装备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这对于能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都非常有意义。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进展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我国城市和农村电网更加完善,解决了近三千多万的农村人口的通电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用电的稳定提高。可以说,电力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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