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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哪些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转自:--- 时间:2005年03月15日17:15

1.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2.向导线抛掷物体;
3.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4.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5.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安装广播喇叭;
6.利用杆塔.拉线做起重牵引地锚;
7.在杆塔.拉线上栓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
9.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10.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才,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11.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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