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已经安排现役火电厂脱硫项目31项,总投资为64.3亿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2004年,发展改革委安排国债资金7.8亿元,重点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现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其中,安排资源节约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53项。
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节约用水和替代淡水6.6亿立方米,节约能源折标准煤160万吨,利用煤矸石280万吨、粉煤灰194万吨,回收处理废旧家电150万台,利用废旧轮胎300万条,减少现役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6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