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决定对闽东电力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公告称,闽东电力自2004年4月起先后挪用募集资金32460.8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在2004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募资情况与上述事实严重不符。此外,公司2000年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挪作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司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