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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挪用4亿资金的表演过程:隐瞒、辩解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05年03月25日10:11

 
  在深交所正式查明闽东电力(000993.SZ)私自挪用大量募集资金后,近一年以来一直以各种借口和伎俩隐瞒、狡辩这一事实的闽东电力不得不在强大市场和舆论压力下向广大投资者发出了致歉声明。但似乎这 样的道歉来得已经太晚。

  今日(24日),闽东电力称,经深交所查明认定该公司自2004年4月起先后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共计32460.80万元,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在2004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情况与上述事实严重不符。此外,闽东电力2000年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挪作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为此,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这样“诚恳的致歉”可谓相当“及时”,相距深交所对其进行公开谴责只相差了一天的时间。

  就在昨日(23日),闽东电力接到深交所深证上[2005]14号文《关于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对闽东电力及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杨立功、原董事翁小巧、叶斌、刘斌、刘杰、缪少平、吴胜腾、倪大铨、杨一标、林旭光、张扬弦、杨建华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此次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闽东电力显然早已“先知先觉”。

  就在上个星期,即3月15日,闽东电力新一届的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挪用募集资金情况说明的公告。

  在未能获得银行其他贷款的情况下,闽东电力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实际上共挪用了募集资金高达42460.80万元。

  董事会在解释为何要如此大量挪用募集资金来偿还银行贷款时称,公司自上市以来,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45802万元,主要采用银行融资方式进行,但自2004年以来,由于公司亏损,信用等级下降,自2004年4月开始银行逐步回收贷款,公司在未能获得银行其他贷款的情况下,先后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鉴于上述挪用募集资金行为事实已发生,闽东电力现在才表示,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用好募集资金,该公司拟对部分盈利前景好、资产优良、管理规范的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按法定程序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处置一些与主业关联度不高、盈利前景不确定性较大的非募集资金项目,尽快收回资金,以弥补已被挪用的募集资金。

  据了解,截至2004年12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前),闽东电力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025.0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应结余42460.80万元。但2004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17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扣除已被挪用的27367.49万元)15093.31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公司实际上共挪用了募集资金42460.80万元(其中1亿元作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

  在过去的一年中,闽东电力原董事长被“双规”、1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收不回、8亿资金不知去向,整整一年都在市场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度过。如今,由于连续两年的亏损,闽东电力也将戴上“ST”大帽。

  随着上市公司丑闻的不断曝光,投资者也用脚进行了投票。该股自2000年7月上市以来,在没有除过权的情况下,股价从上市首日的16.6元跌至昨日的2.72元,整整下跌了13.88元,跌幅深达83.61%。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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