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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未派遣毕业生办理
转自:南京理工大学 时间:2005年03月28日13:41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学院(系)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数据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南京理工大学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未就业登记表”)信息,注明就业去向。


3、毕业生完善单位接收录用手续;手续齐全后到学院(系)上交派遣材料。


4、各学院(系)审核以下派遣材料:未就业登记表、《南京理工大学未就业毕业生申请在校暂时保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以下简称“户档暂存学校协议”及相关接收审批材料,确认手续齐全后,于每月的20日之前工作日时间(寒暑假除外)上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5、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系)上报的派遣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进行派遣数据审核接收,形成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派遣数据库,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派遣。


6、报到证签发后,学校将下发给各学院(系),毕业生可于每月25日后的工作日(寒暑假除外),与各学院(系)取得联系后到各学院(系)领取。


7、毕业生凭报到证(蓝联)到保卫处签转户口。


8、毕业生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递交报到证(白联),教育管理科寄发档案。


9、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单位报到。

          

离校后未派遣毕业生办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流程图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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