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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节能差的企业将被限电
转自:福建日报 时间:2005年04月28日16:09

记者 王永珍

  本报讯 省经贸委近日下发“关于2005年节能工作的意见”,今年我省将在电力紧张的时候,优先安排节能工作做得好的企业用电,对节能工作差的企业予以必要的限电措施。

  据悉,今年全省节能目标是:节电13亿千瓦时,节煤100万吨标准煤。为此,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节能监测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将对年耗5000吨标准煤和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监测,监测范围包括锅炉、窑炉和单台功率10千瓦以上的电机、电热设备。同时,加强对国家公布的9种高耗电产品最高限额的监督管理,每半年对这些企业或产品能耗通报一次,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将依法责令关闭。

  同时,省经贸委继续对全省年耗电5000万千瓦时以上的69家重点耗电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各市经贸委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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