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3月 29日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连续举办两期《电力监管条例》培训研讨班 旨在促进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理解其内涵,掌握其实质,进而提高电力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能力依法行政。
电监会党组对本次培训研讨十分重视,明确要求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营活动与提高电力监管能力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起来与促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并取得实效。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邵秉仁,党组成员、副主席史玉波亲临培训班讲课。
邵秉仁副主席在培训研讨班上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尽快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履行好应尽的责任,绝不能犹疑摇摆、左顾右盼。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电力监管的必要性,明确电力监管的目标和任务,准确把握电力监管机构的定位,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立足于电力市场建设的实际,严格依法监管,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
田玉波副主席指出,电力监管是一种行政管理活动,电力监管机构是行政主体,要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必须依法实施电力监管。他指出,依法行政,要求电力监管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必须把电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规体系;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电力监管;必须提高监管效率;必须坚持创新,走中国特色电力监管之路。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电监会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取得实效的要求。加快了《条例》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加快了分支机构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