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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力为青海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能源支撑
转自: 时间:2005年05月18日15:22

    青海新闻网讯   连续11年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评为财政支柱企业;省公司及所属10家企业、15个县局分别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称号;11年累计上缴各项税费192572万元。这是省电力公司走过的辉煌之路。

  青海省电力公司负责全省31个市、县的供电业务及电网建设,青海电网覆盖区域内人口约48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3.3%,售电量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95%,在青海社会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是关系青海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命脉的国有骨干企业。截至2004年底,青海电网拥有33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61座、35千伏变电站100座、农村供电营业所134个。35千伏-330千伏输电线路总长8485.16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总长40929公里,变电总容量666.79 万千伏安。

  青海电网的特点是线长面广,用电水平低;水火比例严重失调,电网网架结构薄弱;负荷结构单一,电网经营风险大;普遍服务任务重,合理成本难以补偿。近年来,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带动用电负荷迅猛增长,青海电网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向电力富裕省份购电,努力保证供电,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有力地支撑了我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该公司近年重点加强了负荷集中且增长迅猛的东部电网和海西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进一步加强330千伏主网架、强化110千伏网架,提高了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自1998年起,累计投入资金33.87亿元改造农村电网,电网覆盖面积由农网改造前的14%扩大到改造后的57%,初步改变了农村供电设施陈旧、供电能力不足、线损过高的状况,使340万农牧民用上了可靠的电能,每年减轻农牧民负担1.5亿元。目前,青海电网供电区内乡、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96.7%、93.4%、96.5%。自1998年启动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来,公司在电网建设方面投资52.79亿元,使电网覆盖面积、供电能力大幅度提高,为青海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能源基础支撑。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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