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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 月竞价稳步推进
转自:中国电力报 时间:2005年05月27日11:09

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 月竞价稳步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已于4月22日正式启动了5月份的月竞价。5月份的试运行月竞价结果显示,试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这是记者从5月20日召开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宋密、王禹民,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中电联、东北监管局、东北电网公司以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和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东北电监局汇报了5月份月竞价结果、落实国家电监会2005年4月29日主席办公会议要求以及6月份月竞价准备工作情况;东北电网公司汇报了按竞价结果调电情况、市场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领导小组的各位成员、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代表表示要积极支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做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要求。会议还通过了调整充实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名单。

    宋密指出,进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要按照2005年4月29日柴松岳主席主持召开的主席办公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实践,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必须不失时机地积极推进。

    针对前一段时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年度合同电量竞价和月竞价遇到的问题,为认真做好下一步试运行特别是6月份月竞价工作,宋密提出: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实际竞价结果组织调电;依法披露市场竞价有关信息;依法加强市场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电网建设和管理,尽快释放输电能力;发电企业要认真分析供求形势,做到理性报价;电监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生产和市场交易安全工作;尽快研究和出台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认真做好《规则》的修改工作;抓紧制定1~4月份的电量电费结算办法。

    王禹民在讲话中向有关各方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他说,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推动改革的深入,国家电监会近期将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就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展开调研。在此基础上,国家电监会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协调,尽快出台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

    据了解,5月份的月竞价于4月22日上午10:00启动,4月23日16:30,市场成员单位全部完成了竞价交易工作。从这次月竞价报价情况来看,有27个电厂参与报价,上报电量合计为37.85亿千瓦时。从这次月竞价交易结果看,平均购电价格为270.092元/千千瓦时。按照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竞价空间为18.84亿千瓦时。同时,年竞价和月竞价的走势基本正常,结果基本符合东北实际,竞价基本反映了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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