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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
转自:经济日报 时间:2005年06月04日14:30

    原能源部部长黄毅诚日前撰文强调,电力企业不能执行“利润最大化”原则,电价也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调节,否则越缺电电力企业的效益就越好。目前我国不少火电厂因电网缺电,年利用小时达到了7000小时,有的更高,这是极不正常的。   
    黄毅诚说,电这个产品,是不同于其他商品的商品,它的第一属性是服务和公用。因为这一属性,电力企业不可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电是发供用同时进行的,很难把多余的电储存起来。基于此,为保证用户正常用电,电网必须有充足的备用电源。要有充足的备用电源,电力工业的发展任务仍十分艰巨。 


(编辑: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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