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冰凝)在国家宣布放开电煤价格之后,正在济南举行的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开始进入煤电企业谈判阶段。据记者了解,企业谈判刚刚开始,便出现僵持局面。
昨日,山西省煤炭销售办公室订货合同处白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山西省各煤炭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已经跟各用煤企业不断进行接触,目前主要围绕今年煤炭的订量和价格展开洽谈,与往年一样,主要的分歧还在于电煤价格方面。
某电力集团一位负责人则告诉本报记者,正式的谈判刚刚开始,但双方已经进入僵持。煤电双方已经把各自的意见摊开来,电力方面的意见是保持目前的价格稳定不变,而煤炭方面普遍要求涨价平均每吨20元-30元。
河南省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专家李朝林告诉记者,根据预测,今年煤炭供求形势平衡的情况下,政府放开电煤价格,预计带来电煤价格的小幅上涨。李朝林说,电煤价格放开后,政府不再对电煤价格上涨进行干预了,在电煤市场上积聚的电煤价格上涨的动力将被释放,根据目前的供求状况,及煤炭市场交易中明显存在的市场煤价格较大幅度高于合同计划电煤价格的实际,电煤价格的小幅度上涨将可能成为今年全国产运需煤炭订货会的主旋律之一。
据介绍,在煤炭生产成本的构成中,本次会议上提出了煤炭生产经营完全成本的新概念,煤炭生产的成本不仅包括传统的直接生产成本,还包括安全治理成本、环境保护成本、资源购买成本、可持续发展成本、行业退出成本等,这些成本的列入,势必增加煤炭生产经营成本。成本的增加无疑会推动煤炭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扬,完全的煤炭生产经营成本成为煤炭价格上涨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支撑。
前瞻
煤炭产能过剩压力逐渐显现
预计今年需求增幅低于近年水平,煤炭需求过快增长被有效抑制
正在山东济南举行的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指出,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国煤炭需求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抑制,预计今年煤炭需求的增幅将低于近几年来的水平。
宏观调控抑制需求过快增长
欧新黔说,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适时适度进行“点调节”的决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继续抑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投资过快增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及时调整了部分行业的出口税收和加工贸易政策,对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大幅度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全国煤炭出口比上年减少1300万吨,煤炭进口增加700万吨。
同时,中国更加注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编制了一批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发布了钢铁等产业政策,推动鞍钢、本钢联合重组和首钢搬迁改造。淘汰了一批落后的水泥、钢铁、炼焦、电解铝生产能力。节约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研究提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重点节能工程陆续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全面启动。所有这些,对抑制中国煤炭需求的过快增长,促进供需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能过剩压力将逐步显现
据欧新黔分析,2006年中国煤炭需求的增幅将低于近几年来的水平,而产能过剩的压力将逐步显现出来。随着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煤炭需求也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由于宏观调控成效进一步显现,以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高耗能产品的过快增长继续受到抑制,社会各方面的节能效果日益明显,煤炭需求的增幅将低于近几年来的水平。
据预测,2006年国内煤炭需求21.7亿吨左右,其中发电用煤12.1亿吨,加上出口8000万吨左右,总需求约22.5亿吨。但从煤矿产能看,截至2005年4月,全国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核定能力为22.6亿吨,超过2006年总需求。而且近几年各方面投资办矿积极性很高,生产能力迅速增长。
2005年新增能力至少在6000万吨以上,产能过剩的压力逐步显现。
欧新黔也指出,这里面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主要是目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将有约4000处被关闭,这对煤炭产量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2006年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比较宽松的格局,短期内不会出现全面供应紧张,也不可能出现严重供大于求,但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出现紧缺或积压问题。
据新华社电
链接:
国家发改委:在电煤价格稳定前提下取消临时干预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1月1日在“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上表示,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
自1992年以来,中国电煤价格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之下。此次取消对电煤价格的临时性干预措施,意味着电煤价格双轨制将走向终结。
发改委曾于2004年底出台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电煤价格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但据了解,这次煤炭衔接会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坚持供需双方自主衔接,按照合同法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同时,发改委还鼓励大型煤炭供需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原则上年度合同量在20万吨以上的,应签订5年以上长期合同,并优先保障运力。
自1993年起,我国开始对煤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考虑到煤炭供应一直受制于铁路运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为平衡供需双方的矛盾,国家对电煤价格进行适度干预。针对这一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曾想尽早不再直接干预煤电企业的市场交易行为,但时机一直不成熟。
欧新黔说,经过努力,近几年来煤电运持续紧张的矛盾得到缓解。预计2005年全年煤炭产量21.1亿吨,发电量2.45万亿千瓦时,分别增长7.9%和12%。目前港口和主要煤炭用户库存明显回升,达到了合理水平,市场煤炭价格总体稳定;各地拉限电次数大幅度减少,迎峰度夏任务顺利完成;铁路、交通制约状况有所缓和。
根据发改委的预测,2006年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环境较为宽松的格局,短期内不会出现全面供应紧张,亦不会出现严重供大于求,但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出现紧缺或积压问题。舆论普遍认为,这为进一步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提供了良好机遇。
为避免电煤价格放开后出现大起大落,欧新黔同时表示,将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国际金融报/贾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