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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探讨
转自: 时间:2006年10月12日10:39

从1998年我国高等院校开始扩大招生以来,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人们欣喜之余又不禁担心:目前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尚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当2002年以后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时,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就业局面呢?对此局面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一、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

  自从我国大学毕业生不包分配走向人才市场以来,大学毕业生每年都有未及时就业者,1999年和2000年国家教育部44所直属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分别为82%和86%,这就意味着到派遣工作结束时,仍有18%和14%的大学毕业生未找到就业单位。也就是说,这18%和14%的大学毕业生中或许有一部分是自愿失业者,但不能排除有相当一部分“毕业即失业”的可能。可见,大学毕业生未实现充分就业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我国大学毕业生没有实现充分就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大学毕业生本身来看,由于受多年来大学毕业生统一分配而且一般都能分到较稳定、有保障的工作单位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预期值较高,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时,他们宁愿继续寻找而不匆忙就业。从就业市场来看,一方面大家看好大城市和沿海地区这些竞争十分激烈的地带,另一方面又忽略了乡村边远落后地区的就业行情。再者,尽管一些城市就业市场较为成熟,但是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能够提供全方位信息的就业市场,就业信息的传递还没有达到足以使所有的雇主和就业申请者彼此迅速了解的程度。
  尽管大学毕业生没有实现充分就业,但从总体和长远来看,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在我们的就业市场上并没有供过于求。
  第一,国家教育部的统计数字只包括大学生毕业当年在城镇找到工作单位者,不包括在城市或农村自谋职业者和自我创业者。另外,在这18%和14%的大学毕业生中,有一部分是自愿失业者,有的人为追求高学历,宁愿在学业上再花费一段时间以准备来年参加研究生考试或出国留学。
  第二,从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行业匹配情况来看,并非所有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都没有实现充分就业。有些专业的毕业生甚至供不应求,有些则供求基本平衡。之所以有些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没有实现充分就业,不排除这些专业的毕业生规模与行业所需人员数量匹配不尽合理的原因。
  第三,社会的发展要求各行业从业人员接受更多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由接受过较少学校教育的人员从事的职业,现在越来越多地由接受过较多学校教育的人员去从事,从而也提高了该行业的技术含量和产出效率。
  第四,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影响劳动后备力量的总体素质。“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出现在高科技部门或是那些传统的却采用了高科技和已经重组的创造业和服务业部门。在新的竞争环境下这些部门中创新(研究和发展)已成为企业或经济成功的关键。最重要的工作是那些需要经理和工人发挥创造力的工作”。社会的发展对劳动后备力量的总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没有相当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劳动后备力量,要想发展是很困难的。
  第五,从实际调查结果看,在大城市依然存在人才不足现象。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2001年8月的调查,顺义区目前正在实施“百名农业专家兴顺工程”,但高级技术人员年龄老化,人才总量仍显不足。北京市经委系统京仪公司“文革”前毕业的大学生陆续达到了离退休年龄,仅1998年全公司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就达400多人。建委系统城建集团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97名,而年龄在55岁以上的就有267人,占高级人才的53.7%;另外,建筑业中学历偏低的人数比例大,高层次人才的紧缺已经影响到企业资质的提升。商委系统大部分部门近期也在积极研究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问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些行业存在着高级技术人员年龄老化和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我们需要更多的高技术人才。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得出从总体和长远来看,我们的高等教育并没有供过于求的结论。那么目前的高等院校扩大招生政策会对我国未来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有何影响呢?
  由于人们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教育水平的筛选作用和信号作用,由于高学历很可能带来预期的工作岗位和较丰厚的收入,所以我国存在着追求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中小学的应试教育远未从实质上减轻,千军万马依然希望通过走高考这座独木桥跻身于高收入阶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在高等教育上采取了扩招政策。这样,到2002年、2003年及以后的年份,我国会有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如果我们的就业岗位保持目前的状况,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对就业的期望依然过高,那么今后几年内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率必定会高于目前的状况。我们的就业市场上可能出现大学毕业生供过于求的状况。但如果我们对就业岗位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加以相应的引导,问题还是可望解决的。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对策研究

  面对即将到来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高峰,专家、学者们开始了相应的对策研究。综合起来,这些对策包含了各个方面。就政府部门来说,一些人主张要加大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赖得胜教授主张要深化体制改革,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西部地区就业。就高等学校内部来说,有人认为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调整专业结构、课程设置、招生人数及人才培养规格;唐德海和常小勇认为要改革高等学校的教育体制和管理体制,建立一个有利于创业人才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摒弃就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重构创业教育的新机制。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从大学毕业生角度出发来研究就业对策。
  从大学毕业生角度看,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意识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事实上,要在某件事情上取得成功,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在思想上要对该事有充分的理解,二要具备成功的自身条件,三要有促进成功的外部条件。因此,我们应采取下面三项策略:首先,大学毕业生及其家庭要对就业内涵重新理解;其次,学校和家庭要进行多方面努力以增强大学毕业生复杂因素信号,从而加强其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意识的自身条件;第三,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的紧迫性,同时继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行政策引导,以营造其就业的良好外部环境。
  1.要重新理解就业内涵
  在我国长期处于英才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在15%以下)的背景下,在人们的心目中,传统意义上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往往指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就能找到一份在收入相对较高的企事业城镇单位较为稳定的长期工作,即使转换工作,也往往不是因为失业的缘故。而目前,在市场经济体制有了一定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展(适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逐渐趋向于15%)和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大学毕业生及其家庭必须重新理解就业内涵。在工作种类上,大学毕业生不仅可以从事一份工作,也可以同时兼任几份工作。在工作收入上,大学毕业生既可以从事有较高收入的工作,也可以从事一般收入的工作,但其收入必须能够维持大学毕业生本人在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工作所在地既可以是城镇,也可以是农村。工作单位既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不是。在工作稳定性上,大学毕业生既可以从事稳定的长期工作,也可以从事不太稳定的短期工作。
  这里把工作收入确定为能够维持大学生本人在工作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底线,是因为大学毕业生刚刚就业,还没有工作经验,或者只有点滴工作经验。这种收入底线是在大学毕业生还不是一个熟练的劳动者的情况下的起始收入。之所以把从事不稳定的短期工作也当作一种形式的就业,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加入WTO,我国的就业市场将逐渐接近国际就业市场;“由于激烈竞争和快速重组,工人和经理在一生中可能几易其职,与此同时,分包和雇佣半日制工人现象将越来越多,工作越来越缺乏稳定性”。因此,这里的就业,既包括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地方做固定的工作(工作单位既可以是公有制单位也可以是私有制单位,既可以是合资单位也可以是通过工作谋生的简单的组织),也包括以低时间成本(一年不多于两个月,因为中国近几十年中不同行业的公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平均休假约两个月)转换在不同单位或不同地方的相同或不同种类工作。一位大学生在某个开放大城市某个著名的公司工作是就业,在偏远的农村开办一家小型农产品加工厂(即使雇佣人员仅为家庭成员)或者在某个城镇独自租赁房屋进行有偿服务(例如咨询)等去独自创业也是就业。三年内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地方做固定的工作是就业,一年内在不同单位或者不同地方做不同工作,不管他转换过几次工作,只要用于工作转换的总时间(也就是不工作的时间)少于两个月,也是就业者。当然所有这些可称作就业的工作收入底线,必须界定在能够维持其本人在工作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相反,即使某大学生在一公有制单位工作,但其单位或工作效益不佳,其收入难以维持其本人生活,那么,他也不属于就业之列(是隐性失业)。显然,这种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新理解大大拓展了就业的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内涵存在很大区别。
  2.要增强大学毕业生的复杂因素信号
  大学毕业生的复杂因素,是指除教育水平以外的所有可培养的个人特征。例如,交往能力、创新能力、耐力、认知水平、价值观、性格特征和开拓精神等等。依据筛选理论,教育水平是雇主对就业申请者的一种筛选装置。然而,这种筛选作用的发挥主要发生在雇主对就业申请者的筛选阶段,当就业申请者一旦成为真正的就业者时,接受过同等教育水平的就业者业绩成效的高低就与复杂因素有了密切的关系。因此,雇主无不对就业申请者的复杂因素信号予以关注。此外,复杂因素信号的增强,有益于大学毕业生洞见时代发展的需要,并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和自己的优势,在就业市场上找准自己的位置。可见,大学毕业生能否就业、在何处就业、是否有能力创业,与其复杂因素信号有着密切的关系。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渴求和英才高等教育背景下有限的高等教育机会之间的矛盾,使得我们的基础教育为追求升学率而对知识的教学几乎达到了涵盖一切的程度,对学生的复杂因素的培养关注很少。高等教育虽然注重对学生复杂因素的培养,但关注程度和培养力度还远远不够。大学毕业生创业意识薄弱、开拓精神欠佳和就业观念陈旧等,就从不同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如何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复杂因素信号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从学校教育方面看,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基础教育开始抓起,并且使之贯穿教育过程的始终。从培养方式上看,复杂因素信号的增强不仅需要记载前人经验和成果的书本知识,更需要在活动和实践中锻炼。从生活环境方面看,家长应给予学生复杂因素信号足够的重视,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仅重视学生文化知识成绩,而且重视学生复杂因素信号的良好氛围。
  3.要充分认识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的紧迫性并进行政策引导
  大学毕业生往往对工作的期望值很高,他们大多抱有传统意义上的就业观,这除了受英才高等教育下大学毕业生工作条件优越的影响外,还和他们目前为获得高等教育文凭而支付的成本有关。他们为了增添自身的就业申请信号已支付了一定的成本,无疑希望能够找到可以依据他们的信号而编制的“工资支付表”的单位。而且,以往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已经找到了这样的单位,这就给后来的大学毕业生做出了榜样。来自家庭的原因或许更能说明问题。我们举一个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家庭的例子,从大学生所需上学费用、家庭收入和毕业面临的问题三个方面来说明。假如平均一个大学生每年学费2500—4000元,生活费2500—3600元,书本费、交通费500—1000元,其他零星开支500—1000元,那么一个大学生每年需投入6000—9600元的费用总额。
  我们再来看看一个条件较好的农民家庭的收入。根据农业部农研中心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在1996年初利用四川省1/3的样本并追加外出劳动力的指标所做的抽样调查,该研究使用一个家庭收入模型来估计分布在不同种类工作上的劳动力(本地农业、本地非农业、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大小。“结果显示,外出劳动力的边际贡献在三种劳动力中是最大的。每增加一个外出劳动力可以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55%,每增加一个在本地非农业就业的劳动力可以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19%,而每增加一个本地农业劳动力只能够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5%”。
  可见,外出劳动力能够给一个农民家庭带来最大的收入。据笔者2001年9月对河南省安阳市所辖五县在外地的4个包工头(在该地农村外出劳动力主要从事建筑业)的调查,一个外出强壮劳动力即使本人不消费,一年也只有大约6000元的收入。这种水平的收入仅够一个大学生一年的最低费用。那么,该家庭的大学生在上学期间很可能贷款或借款(如果上学期间不外出打工或外出打工没有足够收入的话)。也就是说,在该生毕业时,他将要么面临一笔债务要还,要么面临一贫如洗的家和全家人对其增加家庭收入的渴盼。如果该毕业生只去寻找传统意义上的就业岗位,一旦落入不能如期就业者的行列,全家人的希望都将落空。如果这样的大学毕业生及家庭在大学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时占有不小的比例,就业市场将出现很大的问题。如果我们拿农村一个本地非农业劳动力或农业劳动力的收入来计算的话,则情况更不乐观。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传统的就业观必须适时作出调整。所以我们需要在大学生中形成新的就业观,也就是使大学生抛弃传统意义上的就业观,提高创业意识,将更广阔意义上的就业观渗入学生的观念中。
  为此,我们应继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行政策引导,以营造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去开拓、去创业的良好外部环境。一方面应该把毕业生引向更广阔的就业空间,给予到落后地区和边远地区就业的大学生以更多优惠。不仅从名誉上,而且要从经济上、职位上鼓励大学生到落后地区和边远地区创业,鼓励他们去开拓、去发展当地的经济。同时,允许他们在一定的年限条件下来去自由,给去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大学毕业生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也应继续出台一些有利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此外,我们的就业政策还应当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到国际就业市场上去就业和创业。
  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意识,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而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意识是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一环。


(编辑: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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