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些外来务工人员打电话向市物价局咨询有关收费问题。昨日,东莞市物价局重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目前东莞市涉及外来工的收费只有3种。
这三种收费是:一项对外来工而设的收费,即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工本费每证5元。本地常住人口和外来工都一样要交的5项收费,即公安部门的治安联防费(对在东莞市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参照本地人口收取)每人每月2.5元、全年30元;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鉴证费每份5元(涉及建设行业的收3元,对建筑工程队的外来临时工不收。该项收费由招工单位和劳工个人各负担一半);劳动合同文本费每套(一式三份)1.5元;绿化部门的绿化费每人每年16元;环卫部门的清洁卫生与垃圾处理费:常住人口每月每户10元,暂住人口以人计收,每月每人1元。仅对用人单位而设的1项收费,即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物价局表示,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只能向用工单位收取,不得向劳工个人收取。
(编辑:张利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