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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信用职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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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10月17日11:26 |
信用管理行业的五个新职业经过实验性开发,将依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就业准入制度。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昨天举行的“职业培训新项目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国信用分析师、全国信用评估师、全国信用调查师、全国商务调查师和全国商账追收师五大职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此证书可作为信用管理职业的就业岗位资格凭证,也可作为技能培训和鉴定证明。
据悉,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会有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走上信用管理的岗位。
(编辑:张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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