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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电厂年内 可买卖排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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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10月24日17:30 |
历时3年多的粤港两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谈判,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曙光。日前,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的草案(以下简称《计划》)已于今年7月完成,粤港两地将就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于年内签订框架协议。目前粤港珠三角地区火力发电厂的排污权交易进入议事日程,今年年底,香港和广东的火力电厂、电力集团可在自愿参与的原则下,自由开展排污权交易。
(编辑: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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