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目的
(1)作为晋升、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和能力发挥、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工资、奖励依据。着重在绩效考核上。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着重在工作能力和能力适应程度考核上。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5)考核结果供生产、采购、营销、研发、财务等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时参考。
2.考核原则
(1)对企业的高、中、低层员工均应进行考核。当然,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程序上一般自下而上,层层逐级考核,也可单项进行。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主办个人好恶。
(4)考核要有一定的透明度,不能搞黑箱操作,甚至制造神秘感、紧张感。
(5)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心服口服、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6)大部分考核活动应属于日常工作中,不要过于繁复地冲击正常工作秩序,更反对无实效的走过场、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