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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行户籍新政 明年取消农业户口
转自: 时间:2006年11月03日15:59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省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浙江省的这项"户籍新政"认为,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限制性、歧视性政策,这一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自于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加快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才能逐步从体制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浙江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浙江还将探索建立公平、规范、统一的省内户口迁移制度,逐步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以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办法,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浙江省还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今后,凡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和办理相关手续。城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对求职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

   ;据悉,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成立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将加大财政投入,把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编辑:张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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