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欧洲已有150万以上的消费者在绿色电价协议上签约。正如GIULIO VOLPI和JOHN GREEN所述,这些电价协议仅仅指出了电力供应商依照国家法律需要购入的可再生电力。消费者如何知道许多人付给绿色电力的额外资金正在支持可再生能源计划呢?为帮助大家解释这些疑惑,已经在欧洲推行了新的绿色电力标准。
欧洲电力市场的开放给许多消费者提供了选择自己的供电商的机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大众关心由于燃烧矿物燃料导致气候恶化和核电站潜在的危险,部分供电商正在为他们的消费者提供一种绿色电力服务,这款新的绿色产品以两种方式提供给消费者。
u 消费者购入的电力中配以相同数量的绿色资源生产的电力(称之为“绿色供应电价协议”)
u 消费者为一种基金交纳资金用于开发绿色电能(称之为“绿色基金电价协议”)
市场调查表明,消费者要求得到保证,即,使用了绿色电力就会得到生产更多可再生能源的结果。然而,许多在市场上标以“绿色”的产品并没有比现行法律所要求的诸如上网电价或供应商的义务之类,带来更多的好处,因此消费者并没有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仅仅给供应商提供了附加收入。
在可再生能源责任制度下确保良性增长原则(参看附录)
部分国家,像英国和比利时选择强制措施迫使供电商购买可再生能源作为他们供电的一定比例。如果供电商没有购买足够的可再生电力来到达目标,它将受到处罚。在此制度下,只要作为绿色产品的电力不计入供电商的配额,绿色电力产品就可以满足良性增长原则。在基金电价制度的情况下,消费者额外的付出是作为开发新能源容量的基金,由这部分增加容量发出的电力不能形成供电商履行责任的证明。
例如:在英国对国内用户只有一种供应电价协议满足良性增长原则。由绿电供应商(团体)提供的电价确保从可再生能源电厂购入的可再生能源强制份额的额外的7%从市场上退出,从而满足良性增长原则。有多种基金类的电价协议确可满足良性增长原则。然而,许多供电商标以“绿电”但事实上根本不能提供增长。
在上网电价制度中确保良性增长原则
上网电价制度已被证明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功手段。一些欧洲国家,包括德国、西班牙、奥地利和法国,已经对一些电力公司(通常是地区配电系统的管理者)作出了必须以固定的最低价格收购电力的规定。然而,还有一些型式的再生能源电厂不接受(电厂)上网电价,或者即使接受了,在经济上仍不可行,这里有一些技术问题需得到愿意选择绿色电力的消费者的支持。
以供应为基础的电价协议只有在下列情况才能符合电力良性增长原则,即如果电力是由这样一些电厂生产的,在单独采用上网电价制度时,它们在财务上是不可行的,或不适宜采用上网电价制度的。基金型的电价协议规定用户要支付额外电费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只有当这些增收的电费是用以补偿新电厂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的差额,或用以支持一些不适合上网电价制度的项目时,良性增长原则才能做到。
欧洲绿色电网(EUGENE)的创始。
为了处理此项事宜,保护组织WWF和其他的环境和消费者组织合作,组成了欧洲绿色电网,一个独立的欧洲绿色电力标志性项目,EUGENE的目标是保证以绿色电力代替污染能源,以使绿色电力产量超过国家指令性市场的规定。
EUGENE标准的基础是绿色电力项目的五项基本原则(参见附录),在这些标准下,绿色电力必须来源于自然能源,例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潮汐能,以及燃烧非碳生物质(如能源作物、农林废弃物、其它有机废物和沼气),或能保留江河流域主要的生态功能的水电项目。
EUGENE并不认为所有非传统的能源都是绿色的,例如:有些新型的电站仍会给环境带来很多负担,这些电站生产的电能在EUGENE标准下是不符合的,这样的非绿色电站包括垃圾焚烧装置,因为这样的装置经常焚烧非再生资源,比如塑料。环境组织认为这样的设备破坏再回收政策,同时还产生有毒气味,更重要的是,EUGENE要求绿色电价要带来绿色电量的增加。在此情况下,消费者能确保他们的交费支持新的设施。最后,所有的供应商都要接受独立的年度检查,并在他们的产品中完全公开再生能源的比例和类型。
EUGENE标准由国家标准补充,以便在各个地方执行国际标准。EUGENE的优势之一是,在欧洲市场内,以一个标志性系统来确定绿色电力的效益,为绿色电力供应商和消费者提供一致的国际性的标准。目前在EVGENE下合作的绿色电力的国家品牌企业包括德国的OK-Power,新西兰的Naturemade,瑞典的Bra Miljoval,芬兰的Norppa。其它正在发展的国家有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EUGENE计划在2003年初完成国家项目的首次认证。
促进标志性绿色电力的政策。
许多政策可以促进向绿色能源方面的转换。随着税收的刺激和公众采购的引导,最好的办法之一是公开电力信息。在一个自由的市场,消费者应获得有关信息,以便对他们所购买的电力产品做出明智的选择。然而,目前为止,很少有消费者知道他们所用电力产品的成分,也不明白这样的成分对环境意味着什么。
一种信息标签,标明发电的来源及对环境的影响,能使消费者明白地选择他们想要的电力类型。这将会影响发电的资源组合,并促进电力供应商提供选择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现在,美国的22个州(所有有开放市场的州,和3个无开放市场的州)都有电力(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欧洲,奥地利是第一个通过关于电力(信息)公开法律的国家,即从2002年起,申请的用户单上要贴明标签。其他几个欧洲国家正考虑仿效。而电力公开在进一部开放的欧洲电力市场是个关键的问题。在2002年3月欧洲议会为能源的完全开放及有关的影响,如二氧化碳和微粒的排放,核废料的产生进行投票表决。能源大臣们期望在2002年11月底达成共识。但现在的迹象表明,他们可能会采用一种比较含糊的要求,即让各成员国履行他们自己制定的公开原则,这将会引起混乱状态,破坏整个系统的有效性。
欧洲可再生能源指南的执行,产生了一大批认证体系(例如,公用电力公司领导的可再生能源认证体系)为明确电力来源制定一般规则,目前这种办证机制可用来推动常规电力生产的信息公开,按照一个欧洲基金资助的项目对绿电供应方式调查的第一阶段的结果,估计电力公开方面带给每户每年的花费不超过1欧元(表1显示了自1985年以来欧洲电力费用的下降, 删略)。
居民消费者
整个欧洲有一大批正在不断增加的家庭消费者签约绿色电价协议,图1(删略)表示一些欧洲国家居民对绿色电力理解的水平,这种大幅度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可理解为各个欧洲国家的民众在环境意识方面的差异、在制定绿色电力市场战略方面的不同以及支持绿色电力立法方面的不同。
荷兰引人注目的成功得益于大量的政策和交流手段。最重要的政策驱动在于购买绿色能源是免税的。1997年引入经济税,从那时起每年都有大比例的提高,尤其对那些每年用电量不超过10000度的小型用户。从1998年起,绿色电力消费者免于交税,结果绿电比常规电力在价格竞争方面逐渐变得更有优势。绿色电力实际上比常规电力更便宜,不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支出。在德国绿电供应商Lichtblick同时通过和德意志联邦邮局合作,由其为该公司开辟绿电市场,自2001年夏季以来,拥有的客户数量已经翻了一倍多。
尽管近几年有了巨大的增长,但这些数据并不能表明绿色电力在欧洲电力消费中占有大的比例。若想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仍需政府机构和商业群体对绿电电价的大力支持。
工业
欧洲工业用电量估计为9500亿度/年,如果工业购买的电力有10%是可再生能源的话,那么电站每年就会减少38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或者超过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欧洲减少目标额的10%。目前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以及英国等国家的所有商业和地方机关都有机会增加购买绿电支持可再生能源,其它欧洲国家的大型组织也是如此。此外,即使在那些市场还没有完全自由化的国家,电力供应商仍能给他们的消费者提供绿电品种,例如:1999年尽管荷兰能源市场还未放开,但绿电供应已成功地开展起来。
由于电力部门的自由化,大部分欧洲国家的能源价格已下降,因此许多消费者付出的费用比前几年明显少,例如,在德国批发价格下降了30%多。除此以外,在一些国家签约绿色电力更为实惠,因为绿色电力不用付出任何污染费用,因而可以减免税款。比如在英国,购买可再生能源的组织不必缴纳气候变化税,约为0.65欧分/度,这使绿色电力与常规电力在许多方面具有竞争力。在荷兰,2001年因免税为可再生能源带来的效益为5.5欧分/度。
许多组织正在利用购买绿电的机会。荷兰公平贸易组织每年购买190000度的绿电,从而减少了1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它的总部安装了每年可生产1600~1800度的太阳能装置,为该组织提供约1%的所需电量。
公共机关
在欧洲,约6%的总电量是由公共部门消费的。这些电力主要是为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的建筑物提供能源,如学校、医院、公共体育设施等。如果公共机关购买电力总量增加30%的可再生能源,每年会减少18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欧洲的一些地方和国家的公共机关已经转向签约绿色电力,如在德国巴伐利亚的Ebersberg县,已经决定耗电100万度的公共建筑物用电由绿电供应,这样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00多吨。
在荷兰,政府采购对绿电市场的支持起重要作用。如今,国家的四个联邦政府部门,即环境部、经济部、教育部、外交部,使用绿电满足它们全部的电力消耗。此外,政府计划在2002~2004年间购买绿电达到公共部门所需电量的50%,作为达到免除碳污染的国家战略的一部分。荷兰东南部的Brabant地区,几乎所有的公共建筑物和街道照明,都是由绿色电力提供的。2002年3月,在Eindhoven合作地区的21个市签定了一项合同,购买所需电量75%的绿色电力,约有2900万度,除对环境有利外,洽谈的合同比以前的一些合同节省了62万欧元。
在英国,Sheffield Hallam大学发现,尽管绿色电力不是最便宜的,但仍低于原来使用标准电价的费用,购买绿电能使学院降低约2%的碳排放量。
结论
电力部门承担着超过30%的在欧洲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责任。作为电力主要消费者的工业和政府部门,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轻气候恶化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强有力的财政刺激和电力开放,绿色电力方案能够支持消费者向使用可再生能源方面转变。但消费者需要得到再一次保证,选择购买绿电确实有益于环境。EUGENE作为一个国际绿色电力标准,目的在于保证这点。如果欧洲公共机关和工业方面分别购买他们所需电量的30%和10%的绿色电力,减少的污染量就可相当于丹麦全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附录:
欧洲绿色电网(EUGENE)的五项原则
1 绿色电力资源
绿色电力必须仅来自下述合格资源中的一项和几项:
l 太阳能
l 风能
l 地热
l 绿色生物质(能源作物、农林废弃物、其他有机废物或沼气)
l 绿色水电(水电站应满足当地的生态条件,以保持江河流域基本的生态功能)
在有些国家,高效率的燃烧天然气的热电厂,最大比例(发电容量)低于50%,也可以接受。
2 良性增长原则
绿色电力供应必须使增加的绿色发电达到和超过政府要求(例如上网电价制度和配额制度),或减少已有水电站对环境的影响。
3 独立检验
供电商需接受证明产品内容承诺的年度检验,并确保购入足够的可再生电力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4 消费者信息
供应商在他们的电力产品中向消费者全部公开可再生资源的比例和类型
5 电力进口
允许进口绿色电力,但仅限于进口的电力来自合格的资源,同时按照出口国规定的标准满足良性增长条款。进口的绿色电力也需满足进口国家相应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