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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资水平退居全国第三 接近零增长
转自: 时间:2006年12月19日11:25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该市200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6%,预警线为12%,下限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5深圳市从业人员的年工资收入平均达2.94万元(2451元/月),比上年度增长7.74%。但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仅比上年增长1.7%,扣除物价增长指数1.6%,基本与2004年持平。

    该负责人透露,自2002年以来,深圳市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逐步下降,增幅远落后于国内主要城市,增长放缓的趋势较为明显,与深圳市主要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形成较大反差。而且,深圳市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32476元,已低于广州的33839元和北京32808元,不再是全国第一。因此,有必要提高一定幅度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指导企业适当增加员工工资。

    据了解,深圳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为全国最高,且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但自2002年后,其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逐年下降。

    “我们希望深圳的职工工资能有所增长。”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张国玖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然而,深圳今年确定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各项指标均低于北京和广东省定标准。其中,广东省的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5%,下限为3%;北京的基准线为10.5%,预警线15.5%,下限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处长吴立勇说,虽然工资增长指导线仅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起指导作用,但可以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职位或工种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并有利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以形成企业和员工都认同的工资水平。

    昨日深圳市还发布数据显示,2005年该市垄断行业工资水平仍然较高,其中金融业每月3992元,卫生业、社会福利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月收入也在3000元以上。低收入行业则主要集中在居民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以及制造业中,月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


(编辑: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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