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这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来的。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从大的阶段讲,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
1、从79年到86年,“放权、让利”阶段。
主要是从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入手,围绕着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所进行松绑、放权、让利。包括
(一)扩权:79年初从地方(78年10月四川重钢、川化等6家)到中央79年7月国务院发布扩权、实行留利、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
(二)试点经济责任制:81年初从地方(山东)扩展到82年全国的试点经济责任制(利润留成、盈亏包干、以税代利、递增包干)。
(三)83-86年的国家从企业税制改革上的两步利改税。
2、从87到93年,完善经济责任制时期。
党的12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改革成为重点,从86年12月国务院颁布《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围绕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来深化企业改革的思路开始,从试点城市到全国范围的股份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承包制。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通过同年8月1日实行《企业法》。承包制和租赁制、企业自主权、厂长负责制、政企关系以法律方式确定。
3、从94到97年,企业制度创新时期。
93年11月党的14届三中全会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的问题,与此相应,93年底通过《公司法》确立法律依据,94年百户企业制度试点,90年以来国有小企业大规模以公司制、出售产权、股份合作制以及过渡(租赁、托管、兼并、破产)形式。
上述三个阶段,虽然步步深入,可以说每一次都是改革在质的方面的飞跃。但是,由于制度创新如果仅针对某个企业而言,效果肯定带有局限性,因此只提搞活企业不全面,必须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从1979年开始,我国国企改革进入到崭新阶段。
4、98年开始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时期。
97年9月“十五大”提出“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
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十五大报告提出两个战略性调整 “着眼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离和竞争力。对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一个是着眼于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对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要把两个调整结合起来。对“抓大放小”报告讲的很清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
抓好大的、放活小的的总体思路三个:
(1)收缩战线、突出重点、优化国有产业结构;
(2)搞好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通过企业并购和债务重组等手段,使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
(3)抓大放小、扶优扶强,形成一批大型企业集团。
国家对国企结构性改组的战略思路是分类指导: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选择国有国营模式;垄断性国有企业选择国有控股模式;竞争性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国家有序退出。
在实施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时,我理解是解决好点和面的关系,现在是以面促进点。国家在面上强调抓结构性问题,出台促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大量政策和保障措施。国家主要抓点。重点是垄断性产业的改革,通过打破垄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阶段主要是立足结构性的战略调整,主要行业是通讯、航空、铁路、电力和能源等基础产业的改革,垄断性行业改革也是分阶段逐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