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至11月17日,由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组织的六个检查组,对分布于全国六大区域电网的15个在建电力工程进行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现场检查 。
此次抽查的15个工程是从在建电力工程项目中选取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工程,包括水力发电工程、火力发电工程和输变电工程。工程项目的确定考虑了地区分布、项目类型、所属公司以及工程规模等因素。具体项目包括淮南煤电基地田集电厂、浙江玉环电厂、福州江阴电厂、国电山东费县电厂一期、华电国际潍坊电厂二期、黄河公伯峡水电站、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河南国网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湖北水布桠电站、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500千伏广西嘉应输变电工程、贵广二回直流兴仁换流站、500千伏广西邕州送变电工程、500千伏辽宁渤海一次变工程、500千伏黑龙江冯大哈线路工程。
在此次检查中,各检查组认真查阅工程资料,听取工程业主、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仔细查看了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并同工程建设各方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检查工作得到相关电力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紧密配合,起到了宣贯条文、沟通情况、查摆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程建设提高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