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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新法引争议 矛头指向发改委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06年02月26日14:46

 对于风电企业的负责人来说,2006年的春节有些难熬。国家发改委1月4日下发的“特急件”—— 发改价格[2006]7号文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让风电市场格局和企业获利前景难以预测,为此春节前后风电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辗转北京、承德等地,在国务院参事室座谈会、环保会议和业界座谈会中奔走。
    被删掉的利润和希望
    “谁也不希望得罪发改委!大部分电力公司既做火力发电又做水力发电,发改委掌握着大量火力发电和水力发电项目,得罪发改委就等于失掉很多项目。但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让做水力发电的公司不得不提出反对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公司经理心情很矛盾。
    让该经理心情如此复杂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他认为,盼星星盼月亮般盼出来的试行办法不具有可操作性。对照2005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送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总则第四条的原文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标准本着促进发展、提高效率、规范管理、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应高于常规发电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他感慨地表示,在试行办法中删去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应高于常规发电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报率”。 删去这句体现区别于常规能源、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可以测算出数据进行衡量对比的准则,使细则比原则还抽象。
    “按照规定,生物智能发电价格在火电基础上要提高0.25元;而试行办法对水力发电价格不做具体规定,这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吗?”这是让该经理心情复杂的第二个原因。
     大行其道的不合理标价
    “试行办法规定上网电价招标,而电价标准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其实际结果是竞标企业恶性竞争,往往提出比成本价还低的价格,亏本争项目,水力发电企业很难盈利,产业前景黯淡。”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施鹏飞表示。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施鹏飞表示,按照目前的装机容量和设备水平,每度风电的成本为0.5-0.6元,理论上招标价格只有高于成本价企业才可能盈利,“但事实上,过去3年中标的风电价格绝大部分均低于成本价,而且都是最低价中标”。
    施鹏飞说,2003年江苏如东1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共有6家投资商投标,其中5家投标上网电价范围在每千瓦时0.6070元到0.7191元之间,但最后这些出标价格合理的企业一家也没中标,而是另外一家出标每千瓦时0.3979元的企业中标(按合资企业15%所得税待遇测算)。
    施鹏飞表示,这样做的恶果要到2008年6月才能显现,届时,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项目投产达到一年,实际上网电量、设备价格、运行维护费用和项目融资等数据可以和投标方案对比,不合理的低价必然影响工程质量,当地政府引进亏损项目更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投标方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不惜亏损、低价竞争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政府必须为整个产业健康成长考虑”。
    企业恶性竞争、中标项目亏损经营,让施鹏飞对竞标现状忧心忡忡。“中标企业没有利润就会缩减成本,引进的风电机组质量难以保证。国外就曾发生过Micon公司在全世界的几千台齿轮箱因质量问题被迫更换;我国也有进口Nedwind公司50多台机组在新疆达坂城安装后至今不能发电的事情”。
    企业不知所措
    在施鹏飞看来,“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这一规定对不合理的最低价格中标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提供合理参考价格,中标的结果也许会理想些”。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公司经理表示,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而招标又没标准,也不考虑实际情况,“一个不告诉大家具体规则的游戏,让大家如何运营?”“亏损价格中标,民营企业是为了进入这个行业;国有企业亏的是国家的钱;还有些企业是为了拿到项目炒作股票。长此以往,不知招标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过去风力发电还能有些利润,现在已经没什么利润,只能靠火力发电盈利了。”龙源电力集团开发部副主任蔡兆文表示,火力发电的煤等资源越来越紧张,迟早会有枯竭的一天。
     徘徊的产业
    资源的日益减少使发展风力发电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施鹏飞表示,健康、可持续的风电市场应该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略高于煤电的回报。当前新兴的风电产业急需大量资金投入给予扶持,才能吸引和聚集人才,尽快掌握国外主流技术;尽快培育出本国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降低占风电项目投资70%的风电机组成本。畸形的风电市场暂时招来大批投资者,结果项目却赔钱,制造商生产了大批风电机组却不能在野外正常运行。
    施鹏飞举例说,丹麦在20世纪80年代初除了给予风电较高上网电价外,还给用户购买风电机组30%的补贴。现在全世界有40%的风电机组是从丹麦进口的,显示出当时政策对丹麦风电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
    施鹏飞认为,要扶植这个幼稚的产业赶上当前国际主流水平,除国家的科研支持外,“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也必不可少”,培育出健康的市场,使风电产业链的源头——风电机组制造业成长起来,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才能降低成本,“如同我国家电、汽车和移动通信产业经历过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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