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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力公司
转自: 时间:2006年03月30日10:43

 電力是現代化生活的基石,是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論是一般的傳統產業或是新興的高科技產業無不以電力為動力。五十多年來台電提供經濟發展所需的充足電力,輸配電網路更已經深入台灣地區每一個角落,台電每天都與二千三百萬同胞的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
 
  有電就有光明和繁榮!近年來台灣的工商業發達,服務業更是蓬勃發展,現代化建築林立,美輪美奐的大樓配合創意燈光造形,入夜後輝煌的燈火,璀燦的光彩,將市容及鄉野點綴得更亮麗耀眼,充分顯現出台灣繁榮的景象與活潑的生命力。
 

   

貳、發展歷程之回顧

  台灣電業,在民國前24年(清光緒14年,西元1888年),首由清朝臺灣巡撫劉銘傳於台北市創立「興市公司」,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以低壓供應照明為主,雖為時僅月餘,然就我國電業史而言,為國人自辦電業之發祥地。日本佔據臺灣後,於民國前7年在龜山完成發電廠,為本省水力發電之始。隨後繼續開發,民國8年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著手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並在台灣西部建造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至民國33年總裝置容量為32萬瓩。臺灣光復後,政府致力於臺灣地區電業之發展,其沿革可劃分為如下五個時期:
 
一、接管修復時期(民國34年至42年):水力為主
  民國34年臺灣光復時,系統裝置容量為27.5萬瓩,但因受戰火破壞,可用電力僅為3.3萬瓩,發電量為3.6億度。民國35年5月1日臺灣電力公司成立,致力修護。至民國42年,裝置容量36.3萬瓩,為光復時之1.3倍,發電量15.6億度,為34年之4.4倍;其中水力發電佔93.7%,火力發電佔6.3%,發電設備以「水力為主」。
 
二、初步擴充時期(民國43年至54年):水火並重
  為配合政府經濟建設四年計畫,台電遂開始實施長期電源開發計畫,著手建立現代化電力系統。至民國54年,裝置容量達118.6萬瓩,為民國42年之3.3倍,發電量64.6億度,為民國42年之4.1倍。由於火力發電裝置容量快速增加,自民國51年起,火力發電量首度超過水力,使電力系統由以往之「水力為主」進入「水火並重」時期。
 
三、火力高度開發時期(民國55年至63年):火主水從
  民國50年代中期以後,臺灣工業迅速起飛,用電量劇增,台電公司乃開發大容量高效率之火力。至民國63年,裝置容量達435.8萬瓩,為民國54年之3.7倍,發電量205.3億度,為54年之3.2倍;其中水力發電佔22.8%,火力發電佔77.2%,電力系統由「水火並重」進入「火力為主,水力為輔」時期。此外,在輸變電系統方面,完成全長330回線公里之345千伏(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以提升輸電容量及穩定供電系統。
 
四、核能發電發展時期(民國64年至74年):能源多元化
  民國63年及69年,歷經兩次石油危機之衝擊,為因應石油危機後之能源情勢,政府能源政策改採發電來源多元化政策。一方面推展核能發電,至74年先後完成三所核能發電廠,共六部機,裝置容量達514.4萬瓩,約為當時系統裝置容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繼續引進大容量高效率的火力機組,並將若干燃油機組改為燃煤,大幅減少對燃油之需求。至民國74年,裝置容量達1,597萬瓩,為民國63年之3.7倍,發電量525.6億度,為63年之2.6倍,電力系統因核能電廠的加入而進入「能源多元化」時期。
 
五、促進電力供需平衡時期(民國75年至82年):需求面管理
  民國75年以來,我國政經情勢歷經四十年來最大的變局,如宣佈解嚴、開放黨禁、開放大陸探親、解除報禁、外匯管制放寬、引進高科技及產業結構轉變等,電力需求持續增加,但部分電源開發計畫如核四、蘇澳等,卻受環保抗爭之影響興建受阻,自民國75年至79年間,沒有大型機組加入營運,於是備用容量漸感不足,如遇大型機組跳機,極易造成限電之困境。為緩和此一壓力,除適時興建大型火力、開發優良水力外,乃積極推行時間電價、可停電力、節約用電,並鼓勵汽電共生發電等,以抑低尖峰負載之成長,達成電力供需平衡。至民國82年,台電裝置容量達1,935.5萬瓩,為民國74年之1.2倍,發購電量1,017.8億度(含汽電共生12.7億度),為74年之1.9倍,電力系統進入「需求面管理」時期。
 
六、自由競爭時期(民國83年迄今):開放電力市場
  民國80年代起,電業自由化逐漸蔚為全球風氣。由於國內用電迅速成長,電源開發因地狹人稠而日益艱難,政府乃順應世界潮流,開放民間興建電廠以加速電源開發。配合政府政策,台電公司成立「開放發電業推行小組」,積極推展。84年6月及12月分二階段開放,獲選之獨立發電廠有11家,容量共1,030萬瓩;民國88年政府再開放獨立發電業,計有星能、森霸、長昌及國光獲准籌設,加上汽電共生發電的蓬勃發展,使台灣發電市場進入「自由競爭」時期。其中台塑麥寮、長生海湖電廠於88年陸續商業運轉;91年新桃、和平、烏山頭水力電廠商轉;92年有國光、嘉惠電廠加入商業運轉;93年又有森霸、星能電廠加入商業運轉;至民國93年底,台電總裝置容量達3,459.8萬瓩(含民營麥寮、海湖、新桃、和平、烏山頭水力、國光、嘉惠、森霸、星能等電廠722.6萬瓩),為民國82年之1.8倍,發購電量1,812.5億度(含民營電廠339.2億度及汽電共生130.0億度),為82年之1.8倍。
 

參、展望
 
  為因應我國政治民主化與經濟自由化之發展,並為經濟持續成長提供穩定、高品質的電力,台電除積極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推動外,並以深耕電力本業,朝「質」與「量」雙向提升發展。
 
一、電業自由化
  在電業自由化方面,「電業法修正草案」前經行政院審議通過後,於91年5月6日送立法院審議,並於91年12月26日通過一讀。惟部份立委對草案內容可能造成供電系統之穩定與安全、電價及民生經濟等衝擊,存有疑慮,而要求須經黨團協商達成共識後方得進行二讀。現第五屆立委任期已於94年1月20日屆滿,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之規定,在當屆立法委員任期內未完成三讀之法案,視同廢棄。目前第六屆立委已於2月1日就職,能源局並已接獲行政院指示,重新研提「電業法修正草案」中。
  
二、公營事業民營化
  行政院核定台電於94年12月前完成民營化,雖民營化釋股需立法院同意民營化計畫書後方能實施,台電仍配合經濟部之規劃,積極推動民營化前置作業,如檢討民營化方案與制度規章、改善經營效率、加強員工溝通及建立員工共識等。目前台電在國營事業的經營體制下,承受過多法令及政策性任務的束縛,未來民營化後,其企業角色、權責劃分、組織結構、制度規章、管理風格等,將與目前截然不同,必定可以更靈活的服務回應用戶需求,及時提供市場多元化的電力需求。
  
三、輸變電建設
  用電品質的好壞與輸電網路布建完整與否息息相關,近年來由於環保意識高漲,民眾「不要在我家後院興建電力設施」的「鄰避」心態使得台電工程施工一再受阻;尤其變電所及輸電線路興建更是頻頻受阻,台電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政策,打造台灣成為高科技島,仍然克服萬難完成南北超高壓第三輸電線路,及時擴充並改善輸配電系統設備,至93年底供電可靠度平均恢復供電時間由92年之42.0分/戶年,降為93年之32.9分/戶年,平均復電次數則由92年之0.55次/戶年,降為93年之0.46次/戶年。未來台電仍將持續努力推動第六輸變電計畫及第五配電計畫,以增加系統供電能力,提高供電品質,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能力。
 
四、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
  台灣經濟持續成長,用電需求不斷增加,但在水力資源稀少及非核家園政策因素下,電力需求仍以火力發電為主,面對火力發電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的問題,台電積極建立環境管理系統,加強污染防治措施與改善工作,環保改善指標中之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均已大幅度降低或已低於法規容許值甚多,顯見台電之環保改善決心與努力績效。由於京都議定書於94年2月開始生效,我國雖非締約國,但為善盡社會責任,台電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包括機組效率提升、推廣節約能源、溫室氣體盤查、再生能源發電、植栽與綠美化等無悔策略,並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俾妥善因應及提供政府制定政策之參考,為平衡能源開發與環境保護貢獻心力。
 
五、再生能源開發
  為實踐保護地球環境,台電亦致力於綠色能源的研究開發,如太陽能、風力、燃料電池、氫能、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發電之研究,惟囿於成本、場地、技術等因素,大部分再生能源尚未達商業運轉階段。風力發電是目前技術最成熟、最具經濟效益的再生能源,台電位於澎湖白沙鄉中屯村的風力發電工程已於90年10月27日完工商轉,總裝置容量0.24萬瓩,年發電量約0.08億度,每年可節省燃料油約2千公秉,除降低環境污染,提升環境品質外,並可帶動澎湖地區觀光及相關產業成長。
 
  為儘速達成政府綠色電力政策目標,台電參考澎湖中屯風力機組興建運轉之成功經驗,擴大推展風力發電計畫,於台灣本島風能優良地區次第裝置風力發電機組,以節省燃料及提供乾淨能源;目前已擬定「風力發電十年發展計畫」,規劃於未來10年內裝置200部或30萬瓩以上之風力發電機組,第一期計畫64部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10.1萬瓩,預計94年間陸續商轉,其中石門風力發電站業於93年12月30日正式按鈕啟動,為台灣本島第一座商業運轉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0.4萬瓩,預估年平均發電量為0.096億度,每年可節約替代燃油約3.3千公秉或燃煤3,819噸,同時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624噸;為使風力機組成為地標,石門風力發電站之設計力求與當地環境景觀協調、融合,以配合地方發展觀光之需求,喜見風車展翼,迎風舞動的景觀已成為國人旅遊休憩的新景點,不僅為台灣本島風力發電寫下新頁,亦為台灣推展結合觀光資源與再生能源開發建立新里程碑。
 
  台電將持續推展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已奉經濟部核定,計69部機組,總裝置容量13.1萬瓩,預計於94~97年間完成,另針對海堤區域開發風力研究已納入風力發電第三期計畫,並將陸續規劃第四~五期風力發電可行性研究。
 
六、未來電力需求成長
  依據台電95~104年長期負載預測,未來台灣地區電力系統將持續增長,尖峰負載在考慮需求面管理後,預測將由95年之3,244.3萬瓩,提高至104年之4,687.2萬瓩,十年間之年平均成長率為4.2%,每年平均需增加約179.9萬瓩的設備,方能滿足未來經濟發展所需之電力,冀望電業的穩定發展,帶給台灣地區民眾更豐富、更絢麗、更舒適的生活品質,而台電更當本著「誠信、關懷、創新、服務」之經營理念,繼續為台灣地區提供可靠與高品質之電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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