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21日在京表示,针对国家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度财务收支及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国家电网公司将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做好整改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度财务收支及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公司党组自始至终高度重视这次审计,以此作为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良好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审计署的审计工作。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收到了《审计署关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原国家电力公司下属部分单位200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公司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落实审计决定,做好整改工作:
——认真做好审计决定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把执行审计署审计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特别加强对重点问题整改措施的研究和落实,将审计决定落实到实处。
——整章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合同管理、审计和监督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组织开展经济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重大违纪违规案例的分析,按照问题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违法违纪事项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剖析,落实责任。
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披露,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李金华表示,受中共中央组织部委托,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该公司总资产的七成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三方面主要问题。
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方面,审计署抽查该公司投资、借款、担保、大额采购和重大股权变动项目六千八百一十八个,有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项目六百三十一个,金额七十八点四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三十二点八亿元,占百分之四十二。
这些损失主要是以前年度下属公司造成的。如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担保,本息合计十一点二亿元。由于威克瑞公司濒临破产,经法院判决,北京供电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造成损失四点五七亿元。
另外,经审计发现,原国家电力公司损益不实比较严重。该公司二00二年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利润总额为二百一十五亿元,经审计确认应为二百四十七亿元。一九九八至二00四年,累计少计利润七十八亿元。损益不实的原因,主要是少计收入、收益和多列成本。
第三,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四十五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三产企业流失二十九点七亿元;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损失十五点三亿元。
除上述三方面主要问题外,李金华说,这次审计还查出原国家电力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十二起,涉案金额十亿元。如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副部级)林某在任华中电力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八千三百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林某等三十五人已被逮捕
(编辑:毛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