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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招聘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转自: 时间:2006年04月26日18:3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生产(管理)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需求及招聘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生产(管理)技术人员16人(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招聘范围为全国高等院校毕业后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相关技术人员。

二、招聘原则

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工作组织

公司成立2005年生产(管理)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负责招聘活动的策划与组织;负责招聘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协调与决策,负责提出建议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凡有意应聘某一岗位、符合该岗位资质条件的人员,应在2005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送交或邮寄至招聘工作组(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进行网上报名(www.cypc.com.cn)。应聘者应详细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水平以及岗位资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应聘者同时可提供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同时报名应聘两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717-6767245、6767627。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长江电力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编:443002。

(二)资格审查与初选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基本资料,按岗位资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采用一定的初选方式,按专业需求不超过1:4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提供的基本资料与相关信息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应聘者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四)面试与体检

应聘者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集中面试期间统一安排体检。

(五)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提出建议录用名单,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进行公告,并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意向书。

(六)办理调动、到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按以上程序进行的招聘工作于2005年10月31日前结束,各招聘环节的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五、人力资源相关政策

1、本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以下简称新员工)实行社会化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进行合同续签。新员工人事档案委托当地政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三峡梯调通信中心电力系统分析师岗位人员试行薪酬包形式,年薪15万左右,其他人员薪酬、社会保险等各类待遇按公司目前在岗员工相关制度执行。

3、公司可根据新员工意愿办理户口迁移(迁入地为湖北省宜昌市),公司不承诺其家属户口迁移和工作安置。

4、公司对新员工提供公寓住房,按国家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编辑: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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