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电力知识 >> 变电知识 >> 正文

送电线路工程的划分界线
转自:新能量电力资讯 时间:2006年05月17日22:23

    (1)架空送电线路(简称“架空线路”):自发电厂升压站或送电端变电所引出线构架外侧的绝缘子金具串起,至受电端变电所引入线架或屋内配电装置外墙的绝缘子金具串止,不包括属于变电工程范围的引入线及其绝缘子和金具串。

    (2)架空线路与已有架空线路的连接或支接,以连接或支接的耐张绝缘子金具串为起(止)点,包括连接的跳线及跳线绝缘子金具串和间隔棒,支接时还应包括引下线。

    (3)电缆送电线路(简称“电缆线路”):自发电厂升压站或送电端变电所的电缆终端头起,至受电端变电所的电缆终端头起止,包括两端的终端头,终端头支、构架及充油电缆中控制电缆自电缆终端头至控制屏之间的电缆。

    (4)电缆线路与已有电缆线路的连接,以连接的电缆终端头为起止点,包括电缆终端头及其支、构架。

    (5)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的连接,以电缆终端头为界,电缆终端头及其支、构架应属于电缆工程范围。

    (6)特殊大跨越(以下简称“大跨越”):架空线路跨越江河、湖泊或海湾、海峡等,因跨越档距大(1km以上、杆塔高(100m以上),对导线选型和铁塔、挂线金具等设计需要特殊考虑的耐张段,由两端耐张塔、中间数基跨越和导、地线及绝缘子金具串等构成。

    (7)架空线路与大跨越连接,以大跨越两端耐张塔为界,耐张塔外侧的绝缘子、金具属于一般架空线路范围


(编辑:伍彩霞)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