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力公司近日召开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决定采取七项措施,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 这七项措施是: 一、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努力争取破获有影响的重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力争案件起数比2005年有所下降,破案率有所上升。 二、在2005年8月完成14个供电营业所、154处线路安装10千伏线路报警装置的基础上,第二批安装工作已开始,拟在今年6月中旬全部完成,以达到重点地区10千伏及以下线路报警装置覆盖面达到70%。 三、与省涉电办积极沟通,适时进行一次电力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达到破获一批涉电案件,进一步震慑犯罪,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按照省涉电办的要求,督促、协调各地州、县成立相应的“涉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利于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鉴于各地被盗输电线路U型拉线棒和塔材被盗情况严重的现实,要求各州供电公司尽快在7月上旬完成110千伏、330千伏重点地区聘请护线员工作,组建护线队伍,保证电网安全。 六、要求各地州供电企业积极与政府协调、沟通,将各地保护电力设施纳入地区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中,使保护电力设施得到社会的关注。 七、按照省涉电办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从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人防、技防的长效机制建立,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情况的信息开辟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 (马卯成 韩海生)
(编辑:邓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