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四、甄试
1.笔试
(1)专业测验(由申请部门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管理级);
(4)智力测验。
2.面谈
由申请部门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复谈
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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