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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
转自: 时间:2006年06月06日14:12

1、 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 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

  3、 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接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得再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黑胶布包好。

  4、 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

  5、 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6、 遇有家电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7、 家庭用电应装设有过电压保护的高度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食品店使用家用电器时人身安全。

  8、 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

  9、 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试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10、 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11、 严禁在高低压电线下打井、竖电视天线和钓鱼。


(编辑: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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