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环境与资源的关注,绿色电力的发展已得到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本篇就绿色电力相关概念以及国外的绿色电力发展情况、发展经验作一些简要介绍。
绿色电力是指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人们利用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生产的电力。与传统火力发电相比,这种发电方式不需消耗化石燃料,节省了有限的资源储备,而且不排放或很少排放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极大贡献,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电力机制是政府允许、引导、鼓励愿意为使用清洁电而多支付一些费用的用户,自愿选择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作为回报,购买"绿色电力"的用户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并将在媒体上获得公益宣传。同时,有相应的机构保证用户多支付的电费被真正用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在美国、欧洲,一个完全基于用户自愿选择而非政府强制的绿色电力市场已经形成。公众充分意识到绿色电力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如清洁的空气。因此,促使很多电力公司向他们的用户提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绿色电力产品,用户可自由选择是否购买绿色电力及购买何种及多少绿色电力。同时电力公司也向这些购买绿色电力的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如保证供电安全,提供节能咨询,而且绿色电力的价格可以不受燃料价格上浮的影响,同时在能源方面节省的费用又可抵消部分为绿色电力多支出的费用。 美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电力用户都选择了一定份额的绿色电力。绿色电力市场的不断扩大促进了绿色电力的发展,又使得更多用户有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
一、荷兰的绿色电力市场
荷兰,一个全国性的绿色电力市场已经形成,用户通过网络即可查阅到各个绿色电力供应商的信息。他们可以任意选择购买绿色电力的比例,并没有任何特定的限制。同时网络上还定期公布前25名绿色电力用户名单。前十名绿色电力用户基本上是大型的企业、商业用户,他们所购买的份额大约占到荷兰全国绿色电力销售量的22%。为确保用户购买的绿色电力的真实性,世界自然基金会担负起了监督的职能,它负责监督用户所购买的每一千瓦时绿色电力的真实性与唯一性(即不会被重复销售)。近年来的统计表明荷兰境内的绿色电力用户的数量及对绿色电力的需求呈不断上升趋势。而绿色电力厂商之间的竞争导致了绿色电力价格的下降,因此有力地支持了荷兰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二、美国的绿色电力公众参与项目介绍
美国各州的电力公司开展了许多绿色电力公众参与的项目,这些项目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可称之为绿色电价,即供电公司为绿色电力单独制定一个绿色电价,消费者根据各自的用电量自由选择购买一个合适的绿色电力比例。第二类为固定费用制,即参与绿色电力项目的用户每月向提供绿色电力的公司缴纳一固定费用。第三类是对绿色电力的捐赠,用户可自由选择其捐献份额。
1. 绿色电价
绿色电价是密歇根的一个拥有8000用户的电力公司计划开发的一个65万美元的风电项目,并为风电制定一个绿色价格,以避免提高整体的电价。他们常规电力的价格是6.8美分/千瓦时,绿色电力的价格则要高出1.58美分/千瓦时。因为这个绿色电力公众参与项目是个特例,不同于其它公众参与项目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购买绿色电力的比例,它要求每位参加绿色电力项目的用户选择100%的绿色电力,所以根据每月用户的平均用电量推算,一个参与此项目的电力消费者每月需多支付7.58美元。
此项目得到了密歇根公共服务委员会5万美元的资助,也申请了1.5美分/千瓦时的联邦公用风电项目的补贴。因此也降低了绿色电力与常规电力的价格差。
在开始实施这个项目时,这个电力公司首先安装了500千瓦的风机。预计要实现绿色电力用户购买总量达到风机所发电的总量,大概需要200名绿色电力的用户才可覆盖风电的增加成本。市场开发的第一步是发布新闻、广告以及直接给当地环保团体发信。三个月后,他们收到了100个回执,大约是原定目标的一半。第二步,他们开始给所有的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发信,其中也包含一份申请信。这一次,他们收到了263个回执,超出计划3.4%。因这个项目提供的绿色电力有限,计划外的这部分用户被列在等候名单中。
当签约用户足够时,就开始进行选址、购买风机等事项。风机的购买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最后VESTAS的600千瓦风机中标,而且成本比预期的要低。1995年秋天,场址建设,1996年4月完成风机安装。直到风机开始发电,绿色电力用户才开始支付绿色电力的价格,前期成本由电力公司承担。
为了保证这种支付的稳定性,居民用户的签约期是3年,即在3年合同期内,用户承诺购买绿色电力。商业用户是4年。如果一个用户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约购买绿色电力,则电力公司必须另外发展一个用户。商业用户的合同期之所以定得较长,是因为失去一个商业用户对电力公司的影响比失去一个小的居民用户要大得多。尽管如此,仍有18家商业用户签定了此协议。
协议遵循了简洁明了的原则,用户只需在申请信中写道:我愿意签定此协议。
绿色价格项目能成功,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它很容易理解。用户知道他们买的不只风电,还有清洁空气。其二,他们的价格不受电力公司燃料成本上浮的调整的影响。其三,一个非生产性因素也对项目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个小的地方电力公司离用户较近,增加了项目的可信度;而且这个项目就是当地的,也是可见的,增加了产品的确切性;而且也使得基于社区的市场开发比较容易开展;地区的自豪感也可鼓励用户签约。
2. 实行固定费制的绿色电力公众参与项目
1993年,Sacramento Municipal电力公司与愿意支持光电技术的客户之间达成协议。参与光电项目的居民用户同意每月为其电费账单多支付6美元以支持光电发展,并且保持10年。参加项目的用户还同意提供其屋顶用以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第一批光电用户的选择涉及了如下的步骤:
第一步是客户提交一份申请表,或者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确定一批志愿者;
第二步是申请表通过电话筛选;
第三步是参观并评估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的家;
第四步是从合适的申请者中选择最终的参与者。
该公司开展了两项市场调查。最初是电话调查了大约1000名用户,他们都曾表示过兴趣,最终确定300名用户,占29%,既符合条件也表示同意参加项目。25%的用户虽然符合条件但不愿意参加项目,46%的用户不符合条件。
第二种方式,通过媒体向公众进行宣传。约有几千名用户主动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表示很有兴趣参与项目。600多名用户通过了电话筛选并同意每月支付6美元的费用。
很明显,它的成功在于建立了可再生能源与客户之间的紧密联系,而且其费率相对稳定。
3. 捐赠型项目
科罗拉多公共服务公司是美国最早的向客户提供机会自由选择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公司之一,1993年10月该公司就开始了这一项目。项目是以如下的方式进行的:
电力公司的用户可向一可再生能源基金捐款,所捐款项可获得免税,并且款项只能用于一专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1)客户可以一次性捐赠较大数额;
(2)客户也可以随其电费账单每月捐赠一定数额;
(3)客户也可以选择混合方式。
当基金达到一定量,就可以选择可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基金是用于开展示范项目,而非研究与开发,大多的项目都会同时配套一定的资金。
三、英国大力推进绿色电力的发展
在2002年,英国投资227万美元在当地社区宣传使用可转换的绿色能源。主要是让学校使用小风力发电机,医院用太阳能电池板;同时,还包括把农业和食品垃圾转换成天然气发电。
2003年,英国加大了对绿色电力发展的推动力度。2003年元月,英国颁布了英国电力传输和贸易规定,允许苏格兰独立发电商可以在南部供电区域大力开辟绿色电力市场,其中许多的规定都是为促进绿色电力发展的。在同一时期,为了鼓舞供电者生产更多的绿色电力,英格兰斯塔福德郡议会5座办公大楼首先试用绿色电力。2003年年底,英国政府又公布了拨款支持可更新能源发电的提议,这项旨在提升可更新能源比重的提议将使超过300万的家庭在2015年用上绿色电力。
四、欧洲绿色电力标识计划在行动
世界自然基金会与其他的环保组织及消费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了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它已作为欧洲提供统一绿色电力标识的机构。 现在,欧洲许多用户开始选择购买绿色电力,并以此为一种时尚。 根据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的标准,绿色电力必须来自可再生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风能、潮汐、波浪能、生物能(如能源作物、农林废弃物、其他有机废物和沼气等)。 水电项目也可以纳入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中,但前提是必须保证河流基本的生态功能。此外,新建或扩建的水电项目要获得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的认证,除满足必需的条件外,还需要大幅度改善河流的生态状况。
并非所有的非传统能源都能被确认为绿色能源,那些虽然采用了新的发电技术,但仍对环境产生巨大危害的电站就被排除在外。
要获得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标志,电力供应商必须能够不断地增加绿色电力的发电量。这一标志只颁给那些能为用户提供绿色电力的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在国家层面实施时,各个国家的其它绿色电力标识标准将作为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标准的补充。所有经过该联盟年度认证的供应商必须向公众披露他们的电力产品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与类型。
世界自然基金会希望,欧洲绿色电力网络联盟不仅能吸引家庭用户的参与,而且能鼓励工业界和政府机构购买绿色电力,以履行他们的环境责任。因为政府与产业部门的参与能够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政策来支持和鼓励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