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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调度系统“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颁发
转自:中电新闻 时间:2006年06月08日16:26

    本刊讯  2月20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1〕104号文,颁发了《全国电力调度系统“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各分公司,网、省公司依照实施,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规划。
   《纲要》包括:总则、技术现状和存在问题、科技规划目标、重点科研内容、主要措施共五章内容。
   《纲要》提出科技规划目标是:
   一、电网运行与安全稳定控制
   1.贯彻国家能源政策及落实西电东送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输电网络资源和电力资源,适应电力市场环境,实现全国电力资源的优化调度。
   2.适应电网发展的要求,合理划分电网的控制区域,建立先进的互联电网频率和联络线控制模式,制定相应的规定、规范等。
   3.提高电网安全分析及运行控制水平,力争全国500千伏、330千伏主系统不发生调度责任的稳定破坏、系统瓦解等特大事故。
   4.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配置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继续发展安全稳定控制技术。
  二、继电保护
  1.220千伏及以上的系统保护均应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2.提高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抗干扰性能。
   3.提高线路故障测距精度,达到综合误差在1%以内。
   4.利用数据网络传输电网事故信息和继电保护信息,并实现220千伏以上主干电网的故障录波数据的自动远传和综合分析。
  5.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数据库格式达到规范化。
  三、电力市场运营
   1.研究掌握国家级、大区级和省级电力市场的运营技术,直辖市三级电力市场的运行。
  2.研究开发、适时建立完善的商品化的发电侧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实现报价处理、交易计划、安全校核、阻塞管理、辅助服务、考核结算、合同管理、市场预测、信息发布及报价辅助决策等功能,保障发电侧电力市场公平、有序地运营。
   3.开展输电市场和售电市场运营方面的研究。
   4.所有开展电力市场的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均应投运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四、电网调度自动化
   1.完善国调、网调、省调EMS系统的互联与数据交换。
   2.全国网省调AGC功能全部实现实用化,并能适应大区电网互联和电力市场的要求,使频率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网省调全面应用负荷预测、状态估计、调度员潮流、静态安全分析、DTS等应用软件,由经验型调度发展到分析型、智能型调度。
  4.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电力数据网络(SPDEND),逐步形成完善调度系统实时控制专用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连接各级调度中心及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和变电站,完善国家一级网,完善建成所有大区二级网,90%的省建成三级网。按照国家安全部门的要求,必须实现该网与外部公共因特网及内部公用电力信息网的安全隔离,以保证实时控制系统的安全可靠。
   5.继续完善调度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国调、网调、省调三级调度生产管理系统的互联和相互访问。
   6.根据本地情况加快发展水调自动化系统,实现国调与相关网调及省调的水调自动化系统联网。研究推广实用的水调应用软件。
  7.开展配网自动化系统(DMS)的研究,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
   8.新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采用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并通过数据网络与调度端进行实时通信。
   五、电力系统通信
   1.大力发展光纤通信,从微波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光纤为主,研究解决电力光缆关键技术,建成三纵四横以OPGW光缆为主的SDH传输网络。初步建成全国电力通信光纤传输一级网络;80%的网公司建成电力通信光纤传输二级网络,50%的省公司建成电力通信光纤传输三级网络。
   2.根据应用需要,可采用SDH平台或ATM平台,积极推广IP交换技术,采用符合电力系统特点的专用通信网络技术体制。
   3.研究支撑电力系统内部公用信息应用的网络,覆盖系统内所有非实时应用。
   4.充分利用光纤通信网络,在保证电力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纲要》提出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各级调度的科技发展规划是各级电网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度中心的一把手总体负责,总工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率已纳入调度系统达标创一流考核范围,同时作为对调度中心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二、加大科技投入,保证每年科技项目费用的落实,集中解决调度生产中急需的重大技术问题。
   三、积极促进电网调度系统设备的国产化,可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大力倡导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中国电网实际的技术和产品。
   四、调度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国产设备和系统,支持民族工业,但不保护落后,通过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五、建立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吸收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完善的标准化应用体系,实现电网调度系统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
   六、加强人才培养,保证各专业人员素质和人员数量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高度重视吸纳掌握高新技术人才,有计划地培训现职人员,制定培训规范,提出各级调度专业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资质标准。定期培训专业人员(包括境外培训);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国内外先进电力企业(公司)考察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七、鼓励工程技术的创新和管理创新,每两年评选表彰“全国电网调度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八、对电网调度系统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在各单位自愿的基础上将重点项目适当分工,确保及时完成。
   九、制定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与每两年召开一次的“中国电网调度运行会议”相结合,召开电网调度系统科技工作会议,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讨论新的研究课题。

(编辑:岑永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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