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2002]29号关于“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可先进杭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文件精神,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日前制订了相应的受理办法和办理程序,并于下周一(7月22日)开始办理。(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地址:市体育场路335号) 对象: 1、无固定住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在45岁以下); 2、具有高级职称的(副高在50岁以下,正高在55岁以下)。 程序: ①历届生:出具《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无业证书或辞职、解除合同证明 应届生:出具《报到证》、《毕业证书》 ②经市人才开发中心审核后: 历届生:开具调档函 应届生:办理改派手续 ③到档案所在单位调档 ④审档合格的,由市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⑤历届生及已在外地落户的应届生凭原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落户证明》等材料去市公安局领取《审批表》并开具《户口准迁证》 ⑥个人凭人事档案、市公安局同意的《审批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黑白大头照片3张与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签订有关协议并领取《待就业证》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 ⑦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⑧一经落实工作单位,凭接收函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说明: 1、审档案:对历届生由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开具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档并审档;应届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领取《改派审批表》,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改派手续,并转档,是中共党员的,组织介绍信开至杭州市市直机关党工委。 2、迁户口:历届生审档合格的凭市人才开发中心开具《落户证明》、本人的原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到市公安局领取《审批表》,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已落户的应届生,按历届生迁户手续办理。 3、签协议:凭人事档案、市公安局同意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黑白大头照片3张与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签订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书。 4、在外地有工作者,应先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手续,再来杭落户就业。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编辑:邓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