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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调整西部电网居民生活电价
转自: 时间:2006年07月21日09:31

“每度( 即千瓦时 )电涨2分钱大多数居民能承受。”消费者代表呼和浩特金海路社区居委会的苏布德说。7月13日, 内蒙古西部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包头市举行,申请方代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听证会上介绍了调整方案,来自西部9个盟市的23名消费者代表对此方案发表了看法,并提出建议。

  据了解,本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是贯彻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出台的《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精神,目的是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疏导突出的电价矛盾。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自治区西部电网电价调整方案中,提出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2分钱(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31分钱)的建议,调整后,内蒙古西部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41元上调至0.43元。听证会上,大多数消费者代表认为,本次电价调整方案符合国家的政策,比较合理可行,城乡居民对生活用电价格调整能够承受。同时, 部分代表建议,城乡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有限,应给予关照。希望电力企业把涨价资金利用好,加快电网改造进度,降低损耗,最终降低电价,并提高服务质量。听证会结束后,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听证代表在听证会纪要上签名, 并将对调整方案做修改完善,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执行。

(编辑:车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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