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以下简称“华北电监局”)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根据国家电监会授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及内蒙古西部地区的电力监管工作。为适应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和电力监管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监管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华北电监局现面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试用期满且合格后转入正式编制。欢迎德才兼备、热爱电力监管工作的人才参加应聘,有意者请下载《华北电监局2006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查看详情。
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需要的人才可适度放宽年龄要求)。
4. 具备与电力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5. 具有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或电力相关企事业单位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6.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
8.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报名办法:有意者请填写《华北电监局2006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正反面均需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与简历在1 月26日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华实大厦8层,邮政编码100032,收信人 吴冰(或将有关材料及个人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wubing@serc.gov.cn)。
考试事宜: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包含专业测试)。通过简历初审者才有机会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才有机会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招聘咨询电话:010-51968567 联系人:吴冰
010-51968555 联系人:傅迪生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华北电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