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与基层单位签订二氧化硫总量消减目标分解指标责任书
8月4日至5日,华电集团科环部先后与上海华电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分解指标责任书。
华电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积极树立和维护"诚信、高效、合作、服务、环保"企业形象,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工作力度。至2005年底,华电集团两控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投运的脱硫机组装机容量506万千瓦(其中烟气脱硫345万千瓦),在建烟气脱硫机组25台、对应脱硫装机容量670.7万千瓦,建成后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82万吨。
今年5月29日,华电集团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承诺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4.9%。此次与基层单位签订分解指标责任书,是积极推进电厂脱硫工程进度、促进华电集团"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实现的具体举措之一。签订分解指标责任书的四家单位负责人均表示,要按照集团公司安排,精心组织、克服困难,总结经验,确保责任书如期、保质、高效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