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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公司:违反作业禁令将下岗
转自: 时间:2006年08月11日18:03

 

北京电力公司:违反作业禁令将下岗

    北京电力公司从7月14日开始执行《现场作业十条禁令》,一旦发生严重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十类严重违章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经查实,有关责任人下岗3个月,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违反“十条禁令”,也必须执行下岗规定。 

  每一名职工都要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认真学习了“十条禁令”,不会因为不知道有这些禁令而违规,也不会因为不理解这些禁令而违章,在现场工作的任何时候,都会严格遵章守纪,绝不违章,如有违章,愿意接受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违令人员下岗期间重新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期满后必须经《安规》及相关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下岗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工程单位发生“十条禁令”的违章作业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50%,一年内发生3次“十条禁令”的违章作业行为,停止其承包北京电力公司工程项目等资格至少半年。

    北京电力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7月9日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员参加“三要六查”安全周活动,包括临时工在内的1万7千多人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停产学习,1565个班组、处室的9727人发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兄弟单位的安全事故教训,学习相关规程,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对照27项具体检查项目,深入分析设备、人员、管理现状,全员全方位排查了安全生产管理、设备隐患和作业现场事故隐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成八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分头深入基层生产单位一线班组,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及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其中,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到580个现场进行检查。对关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其它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总共发现问题1047个,制定整治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问题758个,整改率72%,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均制定了防范措施、整改日期和整改责任人。


(编辑:张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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