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和24日下午,吉林省电力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分别组织召开了公司系统施工修造企业和直属关联单位纪委书记、监察部主任座谈会。对上半年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前一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 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对继续有效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七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省公司党组的一系列部署,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精神,在工作开展中始终坚持“六个有利于”的标准。二是按照省公司党组印发的《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三是继续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不留死角,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明电”的要求,同步进行各环节工作。四是把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五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针对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易发、多发部门和岗位,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六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做到小事说清,大事查清,没事澄清。七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促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编辑:林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