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执行。该规定对公司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发展。
规定提出,干部交流应当有计划地在公司系统部门之间、基层单位之间、基层单位与公司总部之间、不同专业岗位之间,以及公司系统内外部之间进行。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将从促进事业发展,优化班子结构,保持平稳过渡,发挥干部特长,提高整体合力等方面考虑进行交流。现任领导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一般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进行锻炼。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应有计划的交流,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一般应交流。
规定还要求,建立领导干部交流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坚持干部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采取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鼓励干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复杂环境、重点建设工程和基层经受锻炼,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