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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明星评选
转自: 时间:2006年09月28日11:28

      为了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校团委、学生会开展了“校园明星”评选活动。每届评选的具体时间为当年的 5 月至 6 月。
  评选对象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的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体育测试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干部”或“优秀团员”,在学术科技、新闻宣传、文学艺术、体育竞赛、书法绘画、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评选程序 : 1 、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审核,并经院(系)党总支同意后上报主办单位; 2 、 校团委、学生会组织评委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从中选出“校园明星”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经过公示、学生投票、组织考察、评委会综合评定,校党委、校行政同意,正式确定该届“校园明星”人选; 3 、 所有参评者须填写《信阳师院第 X 届“校园明星”候选人登记表》两份,个人简历(打印件)两份,七寸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有关证书、作品原件(用后退还),装订后一并送到校团委办公室。
  表彰办法 : 1 、 举办“校园明星”颁奖晚会,由校领导向荣获“校园明星”称号的同学颁发证书和奖品; 2 、 制作“校园明星”光荣榜、举办明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

(编辑:韩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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