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垄断成了公众舆论的众矢之的。而在所有垄断行业中,电力行业又首当其冲遭到媒体的口诛笔伐。先是媒体报道,一个抄表工年薪十万,在国家发改委出台电价上调政策和电力系统提出“减薪”目标后,一些富于联想的人,在未弄清新闻背后真相的时候,便不分青红皂白将高收入与电力企业亏损、电价上调、电力减薪联系起来大做文章。
从表面上看,亏损企业的员工是不该拿高薪的,如果说电力亏损与职工的收入一点关系也没有,显然也是不合情理的,但如果说电力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收入高,那就犯了主观臆断的错误。
电力企业与其它企业一样具有赢利的主观要求和发展需要,然而,电力企业又具有其它企业不可比拟的公益属性。没有利润空间和发展空间的行业是没人愿意干的,可电力行业却不能这样“唯利是图”,尤其是对广大边远、偏僻、落后的贫困地区的老百姓,国家和电力企业都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逐步享受到现代工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对于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和决定性作用。而这部分客户,居住相对分散,输电距离远,用电量小,输电损耗大,对电力企业来说,基本上都是亏损经营,大多数供电企业都是靠城市供电的部分收益来填补和平衡农电亏损。尽管电力亏损与管理水平、投入成本有关,但毌庸置疑的是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用电是电力行业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大规模的城农网改造,除国家投入一部分资金外,大量资金都是靠电力企业贷款和融资来解决的,电力企业承担的还贷压力和经营风险随着电力投资规模的增长而呈上升趋势,同时,社会上各类拖欠电费,高科技窃电行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和制约了电力工业的正常发展,也提高了电力行业成本。而这些因素和煤价上涨正是导致电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再说饱受社会诟病的垄断问题。事实上在我国,电力行业只有垄断的地位,却没有垄断的行为。电力行业属于一种自然垄断,这是由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投资巨大,同一区域难以重复建设,其生产技术特点要求规模控制,而且电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发、供、销通过网络的途径同步进行,不能进行大量存储。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不管怎么分割,对每个电力用户来说,它依然具有垄断地位,因为在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电力用户的网络是唯一的,它不像通讯行业,用户可以较方便地灵活选择不同的通讯服务商,也不像交通行业,人们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既可自由选择航空服务、火车客运,也可选择汽车客运那样自如。种种客观现实注定了电力行业是自然垄断行业。
而电价则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并不是由电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以谋取利润最大化来自主定价的。严格意义上的垄断企业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危害,诸如抬高价格、操纵经济、设置进入壁垒、威胁政府等问题,在电力行业根本就不存在。这是由于中国的电力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它的最终目标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至于一些人围绕“抄表工年薪十万”的假新闻津津乐道,派生出的诸如电力企业收支不透明,涉嫌违规发放各种补助和福利等种种猜测,纯属无稽之谈。国家对电力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既有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国家行政机关,也有审计署、物价局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如果说电力企业真的像一些媒体所说“企业越亏损、职工收入越高”的话,那么电力企业的这些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对此无动于衷,毫无办法吗?静下心来想一想,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和困惑——人们究竟是在怀疑电力企业职工收入真的像媒体报道得那么高呢,还是在声讨对电力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的监督监管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呢?
电价上涨的原因,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已在各大媒体对此做了全面、详尽的阐述和通报。国家电网公司也已做出了“减薪”的决策,但这个“减薪”同媒体宣扬的“减薪”有着质的区别。媒体普遍声称“电力减薪”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已采取的策略。可事实上,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减薪”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系统上、下级之间,不同区域的电力企业,以及同一企业内部职工收入差别提出的,重在缩小收入差距,落实收入向生产一线职工倾斜的具体措施,营造“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文化氛围,谋求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与媒体所声称的“电力职工收入远远高于社会普通职工收入”根本不搭界。
如果抛开电力行业员工的身份站在客观的角度思考,不管那个行业、也不管那个企业,只要其收入水平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监管控制范围内,并被认为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就应该很理性地予以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怀着一副置其于死地而后快的心态,借机起哄。这种打着“劫富济贫”旗帜和口号的声讨,其实破坏了社会的正常分配制度和体系,维护的并不是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而是在捍卫本已消亡的“大锅饭”时代。
说到底,我以为,妖魔化电力减薪的不是几条假新闻,不是大众媒体,也不是一些专家,更不是一些评论家,而正是一些人心头难以割舍的“大锅饭”思想和情结。(编辑:张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