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电力知识 >> 基本常识 >> 正文 |
安全用电常识-安全用电规定 |
转自:
时间:2007年10月22日08:58 |
安全用电规定 客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 1、多路电源供电的客户应加装联锁装置、按照与电业局签定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 2、装有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应到电业局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间电网反送电。[电 力123] 3、客户使用基建塔吊、悬挂彩球、彩旗、横竖标语等,临近电力线路时要提前向电业局申请,并要保持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4、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拉、严禁一线一地用电。 5、客户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客户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电业局报告。[
(编辑:银红丽) |
【在线投稿】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