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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电力企业有多少潜力可挖?
转自: 时间:2007年11月13日08:32

    今年以来,电力行业在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旺盛需求的同时,在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面也迈出了扎实步伐。到10月底,电力行业已提前两个月实现了国家确定的全年关停1000万千瓦高耗能、高污染小火电的任务。据测算,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后,每年可给电力工业节约原煤145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4?5万吨、二氧化碳2900万吨。
    对身为耗能和排放污染大户的电力工业来说,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除了需要继续按照国家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的目标,扎实工作,打好关停小火电的攻坚战外,还有一项紧迫的工作,就是从抓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挖掘节能减排的潜力,减少行业在加快发展中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之所以能使电力工业收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是由电力工业的运行规律决定的。作为向现代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的行业,电力工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其规模、效率和科技水平已与诞生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由于电力经济性储存的难题至今未解决,今天的电力工业运行方式仍与当初其诞生时一样,呈现为发、输、供、用瞬间同时完成的形式。不过,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对今天的电力工业来说,其安全用电含义,还包括了用户在任何时候的用电需求都能得到满足的内容。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运行中,用电需求会随着昼夜、四季寒暑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一天内有高峰和低谷,在一年中也有高峰和低谷。电力无法储存的特点,决定了电力工业要做到确保用户安全用电,就需按社会最大的用电需求来对发电设备进行配置。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即使是在全国用电最紧张的2004年,用电短缺的时间也主要集中在夏季用电每天用电高峰时段的一两个小时内。最大缺电能力,仅有当时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1/10左右。对发电设备来说,要发挥最大效益,一经投产除了规定的维修时间外,理想的状态就是24小时都能保持运行,每天仅在用电高峰时运行一两个小时是极不经济的。对火电装机占我国全部发电装机5/6的电力工业来说尤其如此。不说火电机组频繁启动类似车辆在交通拥堵时要比畅通运行多耗油一样多耗煤,也不说设备停运对投资回收造成的损失,仅算火电装机每重新点火一次需投放燃油点火助燃所造成的损失就相当可观。据测算,一台30万千瓦的火电装机每开动一次的点火成本就需50万元。按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电量0?40元算,仅发电设备重新启动运行点火一项损失的电量就达125万千瓦时,相当于目前城乡1万名居民的全年用电量。
    所谓电力需求侧管理,就是通过把用户在用电高峰时可以暂时不用的用电需求,移到用电的低谷时再用电(对企业来说,就是把不需连续生产的用电需求暂时中断的生产移至用电低谷时的后半夜进行),通过这样的“削峰填谷”,在实现用电高峰、低谷尽可能均衡的同时,来减少发电能力的投资建设,减少发电设备频繁启停对能源造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
    如何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把它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潜力挖掘出来?关键是要尽快付诸实践。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一种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理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被引进我国,电力主管部门也屡有实施要求,其节能减排的效果在业内也为人普遍认识,并有在电力供求紧张时通过实施取得缓和电力供求紧张效果的实践。
    从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上海、江苏等地得到居民和工业用户普遍欢迎和推广看,大规模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责任并不在用户方,而是在供电方,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还缺少对供应方普遍推广实施的具体鼓励措施和政策。即多数地方还未制定出台电力企业对用户必须执行的高峰时段用电价格高、低谷时段用电价格低的分类电价政策。对工业用电的大用户来说,还需制定出台供电企业鼓励其在高峰用电中断用电的经济奖励政策,对电力企业来说,则需制定出台具体奖励资金从何处提取的政策。二是大部分电力企业仍在实行按电量销售提取企业员工工资比例的政策,也导致了这几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在部分地方的滞后。

(编辑:韦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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