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面议”、“月薪面议”,这些明年起招聘信息中禁用的字眼,仍然被一些用人单位使用。
今天上午,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举行。
陆续赶来的应聘者发现,很多单位在招聘信息中都详细列出了对应聘者技能、学历、年龄等的要求,但对于薪酬方面却未明确。一些单位的用人信息中,还出现了“底薪面议”、“月薪面议”的字样。一个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对此解释说,他们在与应聘者当面交流时会介绍薪酬方面的情况。
根据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 样。
对于用人单位这种在规定实施前“搭末班车”的现象,前来应聘的毕业生也有自己的看法。一位姓于的北京自考生认为,这种标注“月薪面议”的情况,面谈时对方提供的薪酬一般都不会太高,应该在1500元以下。
特地从江西赶来的应届毕业生小朱则表示,她知道“月薪面议”将禁用的规定。不过相对于薪水来说,她更看重职位的未来发展。只要“面议”的月薪能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她仍然会考虑进入这样的单位。